遼寧省公務員考試:常識部分馬克思主義歷史觀
來源:華圖教育發布時間:2011-12-28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1. 社會生產實踐和生產方式是人類社會存在和發展的基礎
(1)社會生產實踐是人類為獲取生存資料而進行的改造自然、創造物質產品的活動。物質生產實踐有其社會形式,即物質資料生產方式,生產方式是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的統一。
(2)社會生產實踐和生產方式是人類社會賴以存在和發展的物質基礎,是人類歷史發展和創造的前提。
(3)社會生產實踐和生產方式制約著整個社會經濟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全過程。
(4)社會生產實踐和生產方式決定社會的性質、結構和面貌。
(5)社會生產實踐和生產方式決定著社會的發展和社會形態的更替。
2. 地理環境和人口因素在社會發展中的作用
(1)地理環境是指與人類社會生存的各種自然條件環境因素的綜合。人口因素是指與人類社會發展一定階段相聯系的人口的數量、質量、分布、構成、發展規律的總和。
(2)地理環境和人口因素是人類社會賴以存在和發展的自然前提,它們對人類社會的發展起加速或延緩的作用。優越的地理環境和適應生產力發展要求的優秀素質的人口因素,對社會發展起加速作用;惡劣、貧乏的地理環境和與生產力發展不相適應的人口因素對社會發展起延緩作用。
(3)重視地理環境和人口因素在社會發展中的作用,保護生態平衡,保持環境和人口與社會的協調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3. 社會發展是一個自然歷史過程
(1)萬事萬物都處于運動之中,社會發展也是一個運動的歷史過程。
(2)社會過程同自然過程一樣,也是一個客觀的、不依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過程。
4. 人類社會的有機構成
(1)人類社會是一個由社會經濟結構、社會政治結構、社會思想結構構成的有機統一整體。
(2)社會經濟結構是指同生產力發展的一定階段相適應的生產關系的總和。
(3)社會政治結構是指一定社會的政治上層建筑及其結合方式的總和。
(4)社會觀念結構是指由各種意識形態組成的有機系統,是意識形態的有機統一。
5. 社會基本矛盾及其構成
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兩對社會基本矛盾是貫穿于社會發展過程始終,起決定作用的矛盾。
6. 生產力的內在要素及生產力的特性
(1)生產力是人們解決社會同自然矛盾的實際能力,生產力有三個基本要素:勞動對象、勞動資料、勞動者。其中,勞動者是生產力的主導因素,是首要的生產力。
(2)以生產工具為主的勞動資料,是衡量生產力性質和發展水平的客觀尺度;是衡量人對自然認識能力高低的物質標志。
(3)生產力具有物質性、社會性和歷史性的特性。生產力的物質性指人們不能自由選擇生產力水平。生產力的社會性是指生產力不取決于個人生產力水平而是取決于社會生產力水平。生產力的歷史性指生產力是不斷變化、更新、發展的,沒有永恒固定的生產力。
7. 生產關系的本質和內在結構
(1)生產關系是人們在社會生產過程中形成的人與人之間社會物質關系。
(2)生產關系有三個方面:生產資料所有制形式;人們在生產中的地位和相互關系;生產產品分配形式。
(3)生產資料所有制形式是生產關系的基礎,生產資料所有制形式是全部社會關系的基礎。
8. 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的辯證關系
(1)生產力決定生產關系,有什么樣的生產力就有什么樣的生產關系與它相適應。
(2)生產關系對生產力具有反作用,生產關系適合生產力發展要求,就會推動生產力的發展,反之就會阻礙生產力的發展。
(3)生產關系要與生產力的發展狀況相適應。生產力決定生產關系,決定生產關系的形成和變革。生產關系反作用于生產力,生產關系對生產力的反作用歸根到底取決于生產力發展的要求。
9. 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的含義
(1)經濟基礎是同生產力發展階段相適應的生產關系各個方面的總和。
(2)上層建筑是指建立在一定社會經濟基礎之上的政治法律制度、社會意識形態及設施。上層建筑系統可分為兩個基本部分,即政治上層建筑和思想上層建筑。國家政權是上層建筑體系的核心。
10. 社會的政治上層建筑及其構成要素
政治上層建筑包括政黨、政權機構、軍隊、警察、監獄、法庭等實體性要素以及政權的組織形式、立法、司法、憲法和規章等制度性要素。
11. 社會生產力是社會發展的最終決定力量
(1)社會的基本矛盾是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的矛盾。
(2)社會生產力的變革使得生產關系發生相應的變革以與生產力相適應。
(3)整個社會的運動也就是生產力影響生產關系繼而影響上層建筑。
12. 社會存在與社會意識的辯證關系
(1)社會存在是指社會物質生活過程和社會物質生活條件,主要指生產方式。社會意識是社會精神生活,是社會存在的反映,主要是對物質資料生產方式的反映。社會意識包括社會上人的一切意識要素和觀念形態。
(2)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有什么樣的社會存在就有什么樣的社會意識。
(3)社會意識對社會存在有反作用。
13. 社會規律及其特點
(1)社會規律是社會發展過程中內在的、本質的、必然的聯系。
(2)社會規律是人們自己的社會行動的規律,人們自己創造自己的歷史。也在歷史的進程中扮演“角色”。
(3)社會規律需要在人們的實踐過程中驗證。
(4)社會規律的客觀性可以和人民大眾的意志有機地結合在一起。
(5)割裂二者的關系,容易犯“唯意志論”和“宿命論”兩種錯誤。
14. 人民群眾是歷史的主體和歷史的創造者
(1)人民群眾是構成人類社會的主體,是社會的大多數。人民群眾是歷史的創造者。
(2)生產方式是社會發展的決定力量,生產力是最終決定力量,而人民群眾是生產力的體現者。
(3)人民群眾是社會物質財富的創造者,為社會發展提供了最基本的條件。
(4)人民群眾是精神財富的創造者,它們的實踐經驗是精神財富的源泉,同時人民群眾也參加了精神財富的創造活動。
(5)人民群眾是社會變革的決定力量,是推動社會歷史由低級向高級發展的決定力量。
(6)人民群眾是先進生產力和先進文化的創造主體,是實現自身利益的根本力量。
15. 人的本質、人的價值及其實現
(1)人的本質是人的社會性。人的本質在其現實性上是一切社會關系的總和。規定人的本質最主要的是生產關系。生產關系是人的本質綜合體。
(2)人的本質是具體的、歷史的。在階級社會,人的社會性主要表現為階級性。
(3)人的價值在社會關系中存在。人的價值關系就是個人的自我價值和社會價值的關系。
(4)人的價值包括兩方面內容:①個人對社會的責任和貢獻。②社會對個人的尊重和滿足。
(5)工具和目的之間的關系是人的價值最基本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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