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初級統計師相關知識:統計學的基本概念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07-26 10:15:57
統計學中的基本概念
1.統計總體和總體單位
(1)統計總體與總體單位:根據一定的目的和要求,統計所需要研究的客觀事物的全體,稱為統計總體,簡稱總體;組成總體的每一個事物,稱為總體單位,簡稱個體。(注意:統計總體和總體單位的區別)
(2)統計總體形成的三個條件:
第一,客觀性。總體和總體單位必須是客觀存在的,可以觀察和計量的;
第二,同質性。組成總體的所有個體必須是在某些性質上是相同的;
第三,差異性。構成總體的各單位除了同質性一面還必須有差異性一面,否則就不需要統計研究了。
(3)統計總體的分類:按總體單位是否有限可劃分為有限總體和無限總體
有限總體:一個統計總體所包括的單位數如果是有限的,稱為有限總體
無限總體:一個統計總體所包括的單位數如果是無限的,稱為無限總體。
對有限總體的調查方式可以是全面調查,也可以調查其中一部分單位;而無限總體只能進行非全面調查,據以推斷總體。
統計總體和總體單位是多種多樣的。而且統計總體與總體單位不是固定不變的,總體與總體單體具有相對性,隨著研究任務的改變而改變。這與研究目的和要求有關。
例如:要了解某一地區國有工業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研究目的),總體是該地區的全部國有工業企業,每一個國有工業企業是總體單位。而要了解全國國有工業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總體則是全國的全部國有工業企業,而各個地區的全部國有工業企業為總體單位。
2.標志與指標
(1)標志:是說明總體單位特征的名稱。
標志按表現形式分
品質標志:表明總體單位的屬性特征,不能用數量表示。主要用作分組的依據。
數量標志:表明總體單位的數量特征,可用數量表示。可進行計算。
(2)指標:兩種理解和使用方法。
一種是認為統計指標是反映總體現象數量特征的概念。適用于統計理論與統計設計
另一種認為統計指標是反映總體現象數量特征的概念和具體數值。適用于實際統計工作。
(3)指標與標志的區別:
① 指標是說明總體特征的,而標志是說明單體單位特征的。
② 標志有不能用數值表示的品質標志和能用數值表示的數量標志兩種,而指標都必須是能用數值表示的。
(4)指標與標志的聯系:
① 許多統計指標的數值是直接從總體單位的數量標志值匯總而來的;
② 指標與數量標志之間存在著轉化的關系。(當總體變成總體單位時,相應的統計指標也就是數量標志了)
3.變異與變量
在一個總體中,當某標志在每個總體單位上的具體表現都相同時,稱此標志為不變標志。
當某標志在每個總體單位的具體表現不同時,稱為可變標志。可變標志的屬性或數值表現在總體各單位之間存在著差異,統計上稱之為變異。所以可變標志又稱為變異標志。
變異標志又被稱為變量,變量泛指一切可變標志,既包括可變的數量標志,也包括可變的品質標志。變量的具體數值稱為變量值。統計數據就是統計變量的具體表現。
變量分類:
(1)分類變量:說明事物類別的一個名稱。如“性別”就是一個分類變量。
(2)順序變量:說明事物有序類別的一個名稱,這類變量的具體表現就是順序數據。
(3)數值型變量:說明事物數字特征的一個名稱,這類變量的具體表現就是數值型數據,稱變量值。數值型變量根據其取值不同,可分為離散變量和連續變量。
4.統計指標體系
統計指標體系是指由一系列相互聯系的統計指標所構成的整體。
目前我國統計上考核工業企業經濟效益的統計指標體系是由總資產貢獻率、資本保值增值率、資產負債率、流動資產周轉率、成本費用利潤率、全員勞動生產率和工業產品銷售率等七項指標組成
5.靜態數據和動態數據
(1)靜態數據:也稱截面數據,是由若干相關現象在某一時點上所處的狀態組成的,描述了現象在某一時刻的變化情況,它反映一定時間、地點等客觀條件下諸相關現象之間存在的內在數值聯系,是在相同時間點上收集的數據。如,企業資產負債表上的數據。
(2)動態數據:也稱時間序列數據,是由某一現象或若干現象在不同時刻上的狀態所形成的數據,描述了現象隨時間而變化的情況,它反映的是現象以及現象之間關系的發展變化規律性,是在不同時間點上收集的數據。如,企業每期利潤表上的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