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初級統計師基礎知識:統計的涵義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07-26 10:10:30
統計的涵義
一、統計的概念、統計的三種涵義
統計,是指對與某一現象有關數據的搜集、整理、計算和分析等的活動(因此“搜集”即:統計調查是統計工作的基礎階段)。
在實際應用中,統計的涵義是指 統計工作、統計資料與統計學。
二、統計工作、統計資料、統計學三者之間的關系
統計工作與統計資料是統計活動過程與統計活動成果的關系。
統計工作與統計學是統計實踐與統計理論的關系
統計工作是先于統計學發展起來的。
根據一定的目的和要求,統計需要研究有關的統計總體。所謂統計總體,是由客觀存在的、具有某種共同性質又有差別的許多個別單位所構成的整體,當這個整體作為統計研究對象時稱統計總體,簡稱總體。例如,研究某個工業部門的企業生產情況時,該部門的所有工業企業可以作為一個總體,因為它是由許多客觀存在的工業企業組成的,而每個工業企業都是進行工業生產活動的基層單位,具有同質性。
如果一個統計總體中包括的單位數是無限的,稱為無限總體,例如,連續大量生產某種零件時,其總產量是無限的,構成一個無限總體。總體中包括的單位數是有限的,稱為有限總體。例如,在特定時點上的人口總數、工業企業總數等等,都是有限總體。對于有限總體,既可以進行全面調查,也可以抽樣調查。對于無限總體來說,只能進行抽樣調查,根據樣本數據推斷總體特征。此外,統計總體還可以分為靜態總體和動態總體,前者所包含的各個單位屬于同一個時間,后者所包含的各個單位則屬于不同時間。根據一定的目的,針對這兩類總體就可以分別進行靜態研究或動態分析。
綜上所述,可見總體和總體范圍的確定、取決于統計研究的目的要求。而形成統計總體的必要條件,亦即總體必須具備三個特性:大量性、同質性和變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