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新聞:深圳中小學教師有償家教“五不準” 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專業技術職務低聘一級 日前,深圳市教育局明確規定中小學教師從事有償家教的“五不準”:從今年4月1日起,不準利用學校資源從事有償家教,不準在省、市校歷規定的學期內從事有償家教,不準對本校學生進行有償家教,不準宣傳動員或暗示學生參加校外教育培訓機構的補習或為其提供生源,不準在校外辦學機構或培訓機構有償兼課。 同時,深圳市提出了違反“五不準”規定的處理措施,違規行為一經查實,除清退所收費用外,還將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通報批評、限期整改,取消當年評優、評先、晉級等資格,現任專業技術職務低聘一級,當年年度考核認定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扣發從事有償家教期間的績效工資的處理。省級特級教師、各級名師、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等,要在抵制有償家教上作出表率,不得從事有償家教。一經發現違規行為,除按照上述意見處理外,同時報有關部門認定,取消其相應稱號及資格。情況惡劣、屢教不改的,學校可給予待崗、換崗直至解聘。此外,深圳市還公布了有償家教投訴電話。
“針對目前舉報集中反映的亂辦班、亂補課、亂招生以及家庭作業總量缺乏有效控制等問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正在開展自查自糾。凡是有中小學被內蒙古或盟市查實存在違規行為,除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分和責任追究外,所在旗縣區有關學校及校長本人在內蒙古或盟市級的各類評優評先中一票否決。”17日,內蒙古教育廳發出對規范中小學辦學行為工作進行專項督查的通知,通過兩項措施解決個別學校違規辦學問題。 內蒙古教育廳要求,為便于家長、師生和社會監督,12月30日前,各盟市教育行政部門要將本盟市規范中小學辦學行為舉報電話、電子信箱和學校作息時間表、課表通過教育網和媒體向社會公開。各旗縣區教育局要將本縣區規范中小學辦學行為舉報電話、學校作息時間表、課表向社會公開。其次,從近期至年底,對所屬學校集中開展一次規范中小學辦學行為的自查自糾工作,各中小學校同時要對本校教師(重點檢查各級教學能手、骨干教師)辦補習班、有償補課的情況進行自查自糾。 凡存在違規辦學行為不能及時制止和糾正的旗縣區,不得參與“學校管理先進縣”評選。內蒙古政府教育督導團和自治區教育廳將從2010年起,把中小學規范辦學行為列入對旗縣級人民政府年度教育工作督導評估范圍。
近年來,教育部門屢發新規,教育頑疾卻毫無起色。相反,針對新規舊律,當前中小學教育還形成了多項潛規則。如:義務教育階段就近入學不得選拔性考試卻依然在考,高中不得分快慢班或實驗班,就變相成創新班……起碼可數出八大令行不止的潛規則,其積弊之深令人震驚,發人深省。 潛規則一:免試就近入學——卻爭相擇校 國家教育部早在1984年就出臺規定,義務教育階段的公辦學校要堅持讓學生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禁止招收跨區擇校生。但時至今日,擇校現象在各地依然存在。很多家長為了能讓孩子入讀心目中的名校,有的提早一年就開始活動,有的變相買學區房、外掛戶口等,連帶影響房地產市場。有些二手房雖然和同類小區只相隔一條馬路,但因為圈進某些名校學區范圍,往往身價倍增,每平方米能相差2000多元。 潛規則二:擇校費名亡實存——且都是“被自愿” 教育部1991年就印發《關于堅決制止中小學亂收費的規定》,明確“學校不得因學生家長繳不合理的費用而拒絕學生入學”,2006年浙江省教育廳出臺的《關于教育亂收費責任追究辦法》也特別提到,以各種名義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費”、“贊助費”的將被追究責任。然而,每每開學之時,這種名義上已經消亡的擇校費現象往往“死灰復燃”。 而普通老百姓最痛苦的還在于“被自愿”,為了讓孩子上個好學校,家長們除了花精力托關系,還要接受這樣一個事實:學校收了你的錢,你還得感恩戴德,承認是“自愿”捐助的。 潛規則三:叫停奧數——又現希望杯 浙江省教育廳2005年就出臺規定,明確規定停止小學數學奧林匹克競賽活動。然而,記者發現,杭州等地市場上,針對中小學生的奧數培訓并沒有停止,依然存在。瘋狂奧數,停了華杯賽,又出現希望杯。題型類似,老師老面孔,讓人產生換湯不換藥的感覺。 潛規則四:禁止以升學率排名——各校卻以此爭第一 教育部1983年出臺的《關于進一步提高普通中學教育質量的幾點意見》就提到,“只抓考分,只抓少數尖子、忽視大多數等片面追求升學率的錯誤做法,必須堅決糾正”。浙江省教育廳2007年的相關文件明文規定,不得公布學生考試成績,不得以考試成績排列學生、學校的名次,絕不允許出現學校按學生考試成績與學生座位、學號掛鉤的現象。但事實上,最近幾年中高考結束,各中學網站上比拼的都是“誰升學率第一”、“誰育出了考試狀元”。 潛規則五:不得分重點班——就建創新班 2007年省教育廳的素質教育新規中,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舉辦各種類型的“實驗班”、“提高班”、“創新班”等。但事實上,各學校分快慢班現象依然存在,無非名目上隱晦多了。 潛規則六:節假日不得違規補課——換個地方繼續補 嚴禁節假日集中補課,這一條也明確寫在2007年省教育廳的文件里。然而,放眼今年暑假,許多中學都開辦了初三和高三補習班。學校開辦補習班,以家長委員會的名義,有的讓學生寫保證書。 潛規則七 :禁止有償家教——你的學生我來教 最近浙江省政府剛剛向人大提交了一份義務教育條例的草案,里面就提到學校教師在工作日期間不得從事有償家教或到校外培訓機構兼職兼課,在節假日期間不得組織學生接受有償家教。但很多學校老師認為,這事并不可行,有時老師自己也不想補課,可家長想方設法把孩子送到他家,實在是盛情難卻。另外,為市場需求和掩人耳目,你的學生我來教,我的學生你來教。 潛規則八:不得辦全日制培訓班——集體易地補課 教育部1988年出臺的規定中有“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形式舉辦全日制升學復習班”,但學生易地集體上培訓班的事仍然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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