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出題特點分析(4)
來源:網絡發布時間:2010-07-30 17:55:12
4.注重基本概念與基本原理考核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采取客觀性試題的形式。客觀性試題主要側重于考查應試者對基本概念、基本政策、基本制度、基本原理的理解和掌握。如:
(1)土地使用權出讓、房地產交易、房產稅、房屋登記、房地產中介、住房公積金等基本概念。
(2)土地、房地產開發、城市總體規劃、房屋拆遷、房地產交易、房地產權屬、房地產稅收、物業管理、住房公積金等基本政策。
(3)土地有償有期限使用制度、房地產成交價格申報制度、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制度、房地產價格評估制度、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等基本制度。
對這些基本概念、基本政策、基本制度、基本原理要注重理解,在理解的基礎上記憶。如:
例題1:由于房屋的改建致使部分房屋拆除的,房屋共有權人應當申請房屋所有權( )。(2008年房地產經紀人制度試題)
A.更正登記
B.注銷登記
C.變更登記
D.撤銷登記
答案:C
解析: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是指,房地產權利人因法定名稱改變,或是房屋狀況發生變化而進行的登記。如權利人法定名稱變更或者房地產現狀、用途變更、房屋門牌號碼的改變、路名的更改、房屋的翻、改建或添建而使房屋面積增加或減少、部分房屋拆除等。
例題2:下列關于城市總體規劃的表述中,錯誤的是( )。(2008年房地產經紀人制度試題)
A.城市總體規劃的規劃期限一般為20年
B.城市總體規劃應當對城市更長遠發展做出預測性安排
C.城市的總體規劃由城市人民政府審批
D.城市總體規劃報送審批前,應當采取論證會、聽證會等方式征求社會意見
答案:C
解析:直轄市的城市總體規劃由直轄市人民政府報國務院審批。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城市的總體規劃,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后,報國務院審批。其他城市的總體規劃,由城市人民政府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