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人民警察職位考試時間:2013年3月16日
來源:浙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時間:2012-12-29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筆試的科目和時間】
筆試由省統一命題,每個科目滿分均為100分。
報考公安、林業、監獄、勞教等系統人民警察的需加試《心理測評》,測評結果不折合分數,不計入筆試成績,僅判定達標與否,未達標者不能參加面試。
1.全省各級機關招考公務員的筆試時間和科目為:
2013年3月16日上午:9:00—11:30 《申論》
下午:13:30—15:3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16:10—17:00《心理測評》(限報考公安、林業、監獄、勞教等系統人民警察的人員)
報考設區的市級及以上機關的,考試類別為綜合類,《申論》及《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為A卷;報考縣級及以下機關的,考試類別為基層類,《申論》及《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為B卷。
2.鄉鎮機關面向優秀村干部招考職位的筆試時間和科目為:
2013年3月16日上午:9:00—11:30 《綜合知識》(A卷)
下午:13:30—15:3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B卷)
3.鄉鎮(街道)機關面向優秀社區干部招考職位的筆試時間和科目為:
2013年3月16日上午:9:00—11:30 《綜合知識》(B卷)
下午:13:30—15:3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B卷)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本次考試范圍以《浙江省2013年招考公務員考試大綱》為準。《考試大綱》可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查詢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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