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湖南省2010年度全國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湘人函〔2010〕5號
各市州人事局,省直及中央在長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國家外國專家局培訓中心《關于做好2010年度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78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10年度全國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語種及時間
考試語種為英語,級別為二級和三級。考試時間:上半年為5月8、9日;下半年為11月13、14日。各科目考試時間和考務工作計劃詳見附件1。
二、報考條件
(一)凡具有一定外語水平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二)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翻譯碩士專業學位教育與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學位〔2008〕28號)文件規定,在校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憑學校開具的“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加蓋學校公章)在報考二級口、筆譯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時免試《口(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筆)譯實務》科目考試。符合免試條件的人員,請攜帶網上下載打印的報名表和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表(見附件4)在報名時間內到湖南省人事考試院(地點:長沙市湘府中路168號湖南人才市場二樓,電話:0731-84688383)進行資格審查并同時交表。
全國現有40所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其中,第一批15所院校(見附件2)的在校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上、下半年報考均按上述文件要求執行;第二批25所院校(見附件3)的在校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自下半年起在報考時按上述文件要求執行。
三、考試類別、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
筆譯考試考務管理使用《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PTMIS)》,口譯考試考務管理使用國家外專局培訓中心開發的口譯考試管理系統。考試類別、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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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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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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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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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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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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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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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英語筆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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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筆譯綜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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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筆譯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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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英語口譯
(交替傳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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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口譯綜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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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口譯實務(交替傳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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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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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英語筆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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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筆譯綜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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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筆譯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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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英語口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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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口譯綜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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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口譯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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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報名時間及程序
我省2010年度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的報名工作全部在網上進行。3月8日—12日為上半年網上報名時間;9月6日—10日為下半年網上報名時間。報考人員必須登陸湖南人事考試網(http://pta.hnrst.gov.cn), 進入“網上報名”界面,閱讀《報考須知》。報考人員按有關要求在網上填寫本人真實報考信息、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數碼照片(照片必須與本人相貌一致,否則清出考場并作違紀處理。照片須采用JPG格式,大小為10-30KB,像素大致為400×300,掃描照片設置200dpi),并在網上銀行繳費,即完成報名手續。報名聯系電話:0731-82688018(技術咨詢),0731-82219154(考務咨詢)。筆譯考試的準考證請于考試前登陸湖南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打印(具體時間詳見附件1)。口譯考試的準考證請于考試前到湖南師范大學外國語學院領取(聯系電話:0731-88872294)。
五、考試題型及答題方式
各級別筆譯考試采用紙筆作答,分為主觀題和客觀題兩種。應考人員應攜帶黑色鋼筆或簽字筆、橡皮和2B鉛筆(填涂卡用)。參加《二、三級筆譯實務》科目考試時,應考人員可攜帶紙質中外、外中詞典各一本。
各級別口譯考試采用聽譯筆答和現場錄音方式進行。其中口譯綜合能力部分的客觀題采用機讀卡,應考人員除攜帶黑色鋼筆或簽字筆外,還應攜帶橡皮和2B鉛筆(填涂卡用)。
六、考試收費標準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調整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9〕1586號)規定,我省2010年度二、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考務費收取標準為:1、二級筆譯每人450 元(其中上繳中國外文局翻譯專業資格考評中心每人360元),二級口譯(交替傳譯)考試每人630元(其中上繳中國外文局翻譯專業資格考評中心每人430元);2、三級筆譯考試每人390元(其中上繳中國外文局翻譯專業資格考評中心每人300元), 三級口譯考試每人560元(其中上繳中國外文局翻譯專業資格考評中心每人360元)。
七、考試組織實施
我省2010年度二、三級筆譯和口譯考試考點設在長沙,其中口譯考試設在國家外專局湖南BFT考點(湖南師范大學外國語學院)。筆譯考務工作由省人事考試院負責組織實施,口譯考試考務工作由省國際人才智力交流協作中心和BFT考點組織實施。有關考試大綱、培訓教材等請直接與中國外文局翻譯專業資格考評中心聯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區百萬莊大橋24號,聯系電話:(010-68995947、010-68328249,郵編:100037)。
附件:1、2010年度全國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湖南考區)工作計劃
2、第一批15所全國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名單
3、第二批25所全國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名單
4、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表(樣式)
湖南省人事廳
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1:2010年度全國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湖南考區)工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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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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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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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12日(上半年)
9月6日-10日(下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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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事考試院組織網上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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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7日(上半年)
11月8日-12日(下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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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譯:登陸湖南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
口譯:到湖南師范大學外國語學院領取《準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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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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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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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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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級口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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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譯綜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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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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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入場完畢
13:10-13:30試帶
13:30-14:30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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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口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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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譯實務(交替傳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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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入場完畢
13:10-13:30試帶
13:30-14:00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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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級口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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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譯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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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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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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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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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級筆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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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譯綜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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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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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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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級筆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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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譯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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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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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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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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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級口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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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譯綜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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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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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入場完畢
13:10-13:30試帶
13:30-14:30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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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口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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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譯實務(交替傳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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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入場完畢
13:10-13:30試帶
13:30-14:00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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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級口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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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譯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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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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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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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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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級筆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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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譯綜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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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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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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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級筆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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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譯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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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60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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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計劃,公布考試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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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批15所全國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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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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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養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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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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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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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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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國語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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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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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開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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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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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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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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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濟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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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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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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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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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國語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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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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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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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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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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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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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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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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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師范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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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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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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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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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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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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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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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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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軍外國語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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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二批25所全國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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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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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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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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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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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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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師范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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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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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師范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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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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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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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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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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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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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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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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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師范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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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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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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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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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東師范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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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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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海洋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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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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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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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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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語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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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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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經貿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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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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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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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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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師范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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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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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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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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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師范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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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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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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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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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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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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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外國語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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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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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外國語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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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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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外國語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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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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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外語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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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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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邊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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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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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中師范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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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表(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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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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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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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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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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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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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讀
證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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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證明:學生 自 年 月
至今就讀于我校 學院 系翻譯碩士專業(MTI)學習。如成績合格將于 年 月取得學位證書。
學院蓋章 學校教務處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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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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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翻譯碩士專業學位教育與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學位〔2008〕28號)文件規定,在校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憑此證明,在報考二級口、筆譯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時,免試《口(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筆)譯實務》科目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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