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0年度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局,省直及中央駐粵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國家外國專家局培訓中心《關于做好2010年度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78號),2010年度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語種有英、日、俄、德、法、西班牙、阿拉伯7種,每一語種分設口譯、筆譯翻譯資格,其中英語口譯又細分為交替傳譯、同聲傳譯兩種。按規定我省負責英語二級筆譯、口譯(交替傳譯)、三級筆、口譯和日語二級筆譯、口譯(交替傳譯)、三級筆、口譯翻譯資格的報名和考試工作,其他語種及英語二級口譯(同聲傳譯)由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受理報名及考試。現將我省的二、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務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及時間 考 試 科 目 | 考 試 時 間 | 二、三級口譯 | 口譯綜 合能力 | 5月8日 11月13日 | 上午 | 10:00—11:00 | 二級口譯 | 口譯實務 (交替傳譯) | 下午 | 13:10入場完畢 13:10-13:30試帶 13:30-14:30考試 | 三級口譯 | 口譯實務 | 13:10入場完畢 13:10-13:30試帶 13:30-14:00考試 | 二、三級筆譯 | 筆譯綜 合能力 | 5月9日 11月14日 | 上午 | 9:30-11:30 | 二、三級筆譯 | 筆譯實務 | 下午 | 14:00-17:00 |
二、報名辦法 (一)網上報名及網上交費 全省網上報名時間:2010年3月1日9:00- 3月26日17:00受理參加5月8-9日考試的考生報名;2010年9月1日9:00- 9月24日17:00受理參加11月13-14日考試的考生報名。 全省考生在上述時間內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進入我省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報名,并使用具有網銀功能的銀行卡進行網上交費(無需到各市報名點報名和交費),網上交費完成后即可在考前20天起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參加考試。網上報名完成后考生須立即打印《報名發證登記表》自行留存,考后系統不再支持打印。 考生應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二)考后提交材料要求 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1。考試結束全科成績合格者按網上公布的時間提交報名表及相片等相關材料。廣州地區考生到省人事考試局提交材料,其他市考生到所在市人事局考試機構提交材料。 三、考試方式 (一)2010年5月二、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進行英語和日語2個語種的考試,11月只進行英語語種的考試。其他專業、級別語種考試由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聯系電話:010-63959161,63959162,網址:www.bjpta.gov.cn。 (二)各級別筆譯考試采用紙筆作答,分為主觀題和客觀題兩種。應試人員應攜帶黑色的鋼筆或簽字筆、橡皮和2B鉛筆(填涂卡用)。參加《二、三級筆譯實務》科目考試時,應試人員可攜帶紙質中外、外中詞典各一本。 (三)各級別口譯考試采用聽譯筆答和現場錄音方式進行,其中英語和日語二、三級口譯綜合能力部分的客觀題采用機讀卡,應考人員須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橡皮和2B鉛筆。 (四)《日語二、三級筆譯、口譯(交替傳譯)綜合能力》科目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 (五)口、筆譯試卷袋中均裝草稿紙,考試時與試卷一并發放,每位應考人員一張,用于考試。考場需要準備草稿紙,以備需要。所有草稿紙在考后與試卷一并回收。 四、其他 (一)考場設置 全省考場設在廣州。考試的詳細地址將在準考證上標明。 (二)準考證的獲取 考生必須在考試前7-20天內自行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用A4紙下載打印準考證。 (三)證書發放方式 各市考生證書由所在市考試機構負責發放;廣州地區考生的證書由省人事考試局負責發放。廣州地區考生,可選擇“證書速遞”服務(由快遞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遞費用),由本人簽收快件,也可到省人事考試局領取。 (四)收費 根據省物價局、財政廳粵價〔2009〕182號文,我省三級筆譯翻譯每人500元,三級口譯翻譯每人640元。二級筆譯翻譯每人590元,二級口譯(交替傳譯)翻譯每人740元。 附件:1.2010年度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2010年度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 3.2010年度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表 4. 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1 2010年度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報考對象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恪守職業道德,具有一定外語水平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語種、級別的考試。 二、免考部分科目(報考級別為“考1科”)考試的條件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翻譯碩士專業學位教育與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學位〔2008〕28號)文件規定,在校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憑學校開具的“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加蓋學校公章)在報考二級口、筆譯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時免試《口(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筆)譯實務》科目考試。 三、提交材料的要求 1.《2010年度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考生自行從網上下載打印)一份。 2.提交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4.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條件的考生還須提交學校開具的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附件4)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用A4紙復印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附件2 2010年度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 報名序號: 考生考后證書領取方式選擇(請在□內打“√”):□自取;□特快專遞。 一、填表注意事項: 1.考生對提交材料的準確性負責,網上確認(網上繳費)的報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2.下半年不開考日語專業。 二、報名必須提交如下材料: 1.此表一式一份。 2.提交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原件核對后退回)。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4.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條件的考生還須提交學校開具的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用A4紙復印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三、聲明: 我提交的證件材料真實準確,本表所填的內容與網上報名內容一致,如不真實、準確、一致,我負由此引起的后果。 報考者(本人簽名): 年 月 日 附件3 2010年度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表
姓 名 |
| 性 別 |
| 照 片
(大一寸) | 國 籍 |
| 身份證號 (或其他號碼) |
| 學 歷 |
| 所學專業 |
| 單位性質 |
| 聯系電話 |
| 工作單位 |
| 郵政編碼 |
| 通信地址 |
| 是否申請免考部分科目 |
| 報考級別 |
| 報考專業 |
| 考試時間 | □5月8、9日 □11月13、14日 | 資格證書編號 |
| 發 證 機 關 意 見 |
(蓋 章)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
類別 | 級別 | 專業 | 科目 | 09.翻譯 專業資格 (水平)考試 | 2.二級 | 01.英語筆譯 | 1.筆譯綜合能力 | 2.筆譯實務 | 02.日語筆譯 | 1.筆譯綜合能力 | 2.筆譯實務 | 11.英語口譯(交替傳譯) | 1.口譯綜合能力 | 2.口譯實務(交替傳譯) | 12.日語口譯(交替傳譯) | 1.口譯綜合能力 | 2.口譯實務(交替傳譯) | 41.英語筆譯(1科) | 2.筆譯實務 | 42.日語筆譯(1科) | 2.筆譯實務 | 51.英語口譯(交替1科) | 2.口譯實務(交替傳譯) | 52.日語口譯(交替1科) | 2.口譯實務(交替傳譯) | 3.三級 | 01.英語筆譯 | 1.筆譯綜合能力 | 2.筆譯實務 | 02.日語筆譯 | 1.筆譯綜合能力 | 2.筆譯實務 | 11.英語口譯 | 1.口譯綜合能力 | 2.口譯實務 | 12.日語口譯 | 1.口譯綜合能力 | 2.口譯實務 |
說明: 1.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應對應上表級別與專業代碼“填表”。 2.上表內容與現用全國統一的《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PTMIS)》對應一致。 3.下半年不開考日語專業。 附件4 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
姓 名 |
| 性 別 |
| 所在學校 |
| 身份證號 |
| 學 號 |
|
在
讀
證
明
|
茲證明:學生 自 年 月至今就讀于我校 學院 系翻譯碩士專業(MTI)學習。如成績合格將于 年 月取得學位證書。
學院蓋章 學校教務處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 備
注
|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翻譯碩士專業學位教育與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學位〔2008〕28號)文件規定,在校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憑此證明,在報考二級口、筆譯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時,免試《口(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筆)譯實務》科目考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