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外銷員考試《國際金融》分析(17)
來源:網絡發布時間:2014-08-20 10:15:45
文章摘要:為了更好備戰2014年外銷員考試,小編特意為大家整理了外銷員考試國際金融資料,供大家參考
中長期出口信貸
出口信貸:指銀行提供的中長期貿易融資。
無論對出口商還是對進口商提供的,一般都是由出口國的銀行提供,往往有政府促進本國出口動機在內。
分對出口商的融資(稱為賣方信貸)和對進口商的融資(買方信貸),以買方信貸為主。
一、賣方信貸
銀行對本國出口商提供的中長期信貸,從而增強出口商對進口商提供延期付款的能力,促進出口。
步驟:
1.出口商與進口商簽訂延期付款方式的合同。
2.出口商向銀行借貸款。
3.進口商按期支付貨款,出口商收款后償還銀行貸款。
缺點:仍然是商業信用,風險較高,成本比較高。
1.對出口商:要向銀行申請貸款,并在以后逐筆還款,增加債務負擔,增加相應的風險。
2.對進口商:成本比較高,出口商的借款成本全部計算在貨款內。
二、福費廷(Forfaiting)
福費廷業務是一種為出口商貼現已經承兌的、通常由進口商方面的銀行擔保的遠期票據的金融服務。
它通過以無追索權的方式買斷出口商的遠期債權,使出口商不僅獲得出口融資,而且消除了出口商遠期收匯風險以及匯率和利率等風險。
在國內也將這種方式稱為包買票據業務,而融資商通常被稱為包買商(Forfaitor),一般是商業銀行的附屬銀行或者金融公司。
1.起源
在進出口貿易中,買方一般希望以遠期付款方式,賣方則堅持以即期付款方式結算,于是常常出現雙方僵持不下的局面。
20世紀40年代中后期福費廷融資業務由瑞士蘇黎世銀行協會首先開創。
50年代以后,隨著國際上資本性貨物逐步轉為買方市場,進口商不再滿足于傳統的3至6個月的融資期限,而要求延長付款期限,福費廷融資也就得到了進一步的應用。
2.業務程序
(1)買賣雙方簽訂進口商收貨后遠期付款的購銷合同;
(2)出口商備貨出運、制好各種交易單據,向銀行提出辦理福費廷業務的申請;
(3)銀行審核接受后、扣除其收取的費用買入客戶的交易單據,立即把款項付給出口商,合同約定付款期到時充當出口商的角色向進口商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