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公務員筆試法律常識精講(5)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2-06-21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公務員筆試法律常識精講:刑法
刑法的性質、任務、基本原則、適用范圍
刑法的性質
刑法是統治階級為了其階級利益和統治秩序,以國家的名義制定的有關什么行為是犯罪和對犯罪者適用何種刑罰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刑法鮮明地反映了統治階級的意志,具有強烈的階級性,是統治階級實現階級專政的重要工具。我國刑法,是為了保護人民,懲罰、改造極少數犯罪分子,維護社會主義制度和社會秩序服務的,是人民民主專政的重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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