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心理咨詢考試《心理測驗學》筆記講義(11)
來源:考試吧發布時間:2012-02-23
智力測驗
智力的概念及智力分數
一、智力和智力的構成理論
1、智力(簡答題)
(1)智力是抽象思維的能力美國心理學家推孟認為,一個人的聰明程度與抽象思維能力成正比;法國心理學家比內把智力解釋為“正確的判斷、透徹的理解、適當的推理”能力
(2)智力是學習的能力(伯金漢):“智力就是獲得知識及保持知識的能力”(漢蒙)。
(3)智力是適應新環境的能力:“智力是個體有意識地以思維活動來適應新環境的一種潛能”(斯特恩)
我國心理學家認為智力大體是學習的能力、保持知識的能力、推理的能力及應付新環境的能力。
3、智力結構理論:(1)斯皮爾曼的二因素理論:智力主要是一種普遍而概括的能力,他稱這種因素為G因素(普通因素),另外人的智力活動中還存在著S因素(特殊因素),個人的特殊能力,只在某些方面表現。(2)瑟斯頓的群因素理論:與二因素論相反,智力是由一群彼此無關的原始能力構成的,各種智力活動可以分成不同的組群,每一群中有一個基本因素是共同的(3)吉爾福特的三維結構理論:智力結構應從內容、操作和產品三個維度去考慮,并用三個維度的立體模型來描述智力的結構。其設想,沒一個內容都可以運用不同的操作而產生不同的產品,可以得到4*5*6=120種單獨的智力因素。(4)卡特爾的流體智力與晶體智力理論:智力由兩種成分構成,一種是流體智力,一種是晶體智力。①流體智力:是人的一種潛在智力,主要和神經生理的結構和功能有關,很少受社會教育影響,它與個體通過遺傳獲得的學習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有聯系。這種智力幾乎可以轉換到一切要求智力的練習活動中,所以稱為流體智力②晶體智力:則主要是后天獲得的,受文化背景影響很大,與知識經驗的積累有關,是流體智力運用在不同文化環境中的產物。這種智力表現為來自經驗的結晶,故稱晶體智力。
二、智力及計算方法
1、智商的提出:1904年比內與其助手西蒙編制了世界上第一個正式的心理測驗,1908年第一次修訂,修訂后的量表首先采用了心理年齡,或稱智力年齡的概念,簡稱心齡或智齡。心齡不能表示聰明或愚笨的程度,如果要比較不同年齡的兩個小孩子哪個更聰明或愚笨,只用心齡便無法解決,這樣就需要計算智力商數了
2、智商的計算
(1)比率智商:最早由德國心理學家施太倫提出,是心理年齡除以生理年齡所得商數,即為智力商數,或比率商數。
a優點:比率智商可使不同年齡者的智力水平相互比較,可以表示一個人的聰明程度。
b局限:認得生理年齡是與年俱增的,而心理年齡并不與年俱增,特別是到了一定年齡以后會產生穩定不前甚至下降的趨勢,這樣就會降低IQ分數,而不能正確地反映出實際的智力水平,故它不適用于20歲以上的成年人,現在很少使用。
(2)離差智商:韋克斯勒提出離差智商的概念,是采用統計學中的均數和標準差計算出來的,表示被試偏離他本人這個年齡組平均成績的量數,是依據測驗分數的常態分布來確定的。
1960年推孟在修訂斯坦福-比內量表時,標準化樣本得到的數值,定IQ均值為100,標準差16.
個體智力測驗
一、比內-西蒙量表
1、比內-西蒙量表的發展:是智力測驗中運用廣泛、影響較大的量表。最早由法國心理學家比內和醫生西蒙于1905年編制而成,稱比內-西蒙量表。1908年比內發表修訂后的比內-西蒙量表,將測驗成績用 “智力年齡”來表示,并建立了常模,這是心理測驗史上的一個創新。1916年斯坦福大學的教授推孟修訂的斯坦福-比內量表最負盛名,史稱1916量表,并首次引入了比率智商的概念,以IQ作為比較人聰明程度的相對指標。20年后(1936年),推孟教授和助手梅里爾于1937年第一次對斯坦福-比內量表進行修訂,修訂后由L和M型兩個等值量表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