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務員面試人員寄送材料通知:南京海關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2-01-13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國家公務員局網站已公布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人選名單。按照有關工作要求,參加南京海關面試的考生需在面試前寄送有關材料,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寄送材料清單
1、報名登記表(貼照片);
2、身份證(正反2面,復印在1張A4紙內);
3、戶口本(戶口登記卡)首頁和本人頁;
4、學生證;
5、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
6、報考職位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或成績單(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的,請書面注明能取得的時間);
7、報名推薦表;
8、學歷、學位證書(延緩派遣畢業生須提供);
9、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證件照6張,須與辦理報名確認手續時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張照片背面用圓珠筆注明姓名、報考職位及職位代碼;
10、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交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11、“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四類人員,須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以及《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要求,提供相應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除報名登記表、照片外,均為復印件,考生須嚴格按照上述序號順序整理后提交。
二、注意事項
1、入選面試考生須于2012年1月20日前將以上材料以郵政EMS方式寄出至南京海關人事處工編科(地址:江蘇省南京市龍蟠中路360號;郵政編碼:210001),并在EMS備注中標明“本人準考證號”、注明“公務員考錄面試資料”字樣備查,未按時寄送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由該職位其他考生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高低順序遞補。
2、考生參加面試時,須攜帶本通知第一項“寄送材料清單”中所列復印件材料的相應原件。
3、考生應對本人提交的材料負責。如發現虛假材料,即按《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有關規定,取消該考生參加面試的資格。
4、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可從國家公務員局網站下載)應在規定位置粘貼彩照。所用照片須符合本通知第一項(9)的要求。
5、考生所提交材料,不再退還。
三、如考生已閱知本通知
請務必于2012年1月11-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來電確認。如報名時提供的通訊方式有誤或有變動,請立即將變動情況告之我關,否則后果自負。
四、請各位考生務必關注南京海關互聯網門戶網站和中國海關考錄網發布的后續通知。
聯系電話:025-84422837、84422134
二0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