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國家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題(211)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2-01-09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國家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題
父母打傷,打死孩子是犯罪嗎
雖然父母打子女多半是為了教育子女,希望他們學好,改正不良行為.打傷,打死孩子并不是他們的本意,多數情況下是無意中造成的后果.但是,不管父母的本意如何,未成年人的身體健康或生命事實上受到了侵犯,必須予以懲罰.父母將孩子打成輕傷,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行政處罰.將孩子打成重傷的,構成過失致人重傷罪;將孩子打死的,構成過失殺人罪,都要追究父母的刑事責任.
參考法條:《刑法》第二百二十三,二百二十五條
國家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題
父母可以和未成年子女斷絕關系,"一刀兩斷"嗎
不可以.子女和父母之間的關系不是父母可以任意解除的,父母必須承擔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子女行為不良,品行不端,父母應該好好教育,幫助他們改正.把子女趕出家門,將他們推向社會,沒有人對他們進行管教,只會讓他們越學越壞.這是一種不負責任,迫使未成年人離家出走的行為.父母放棄其監護職責,不履行法定義務,也是一種違法行為.
參考法條:《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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