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國家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題(152)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2-01-26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國家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題
面對司法糾紛,百姓可以采取哪些維權途徑
面對司法糾紛,公民可以根據糾紛的不同類型而采取不同的維權途徑.主要有以下幾種途徑:
(1)依法定程序上訴,申請再審.
(2)申請檢察院監督.
(3)申請人大監督.
(4)申請司法賠償等.
國家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題
什么情況下可以申請司法賠償
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因其合法權益受到偵查,檢察,法院,監獄等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侵犯時,有權向侵權的機關申請國家賠償.具體而言,違法侵權行為包括以下幾種:
(1)對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沒有事實證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錯誤拘留的.
(2)對沒有犯罪事實的人錯誤逮捕的.
(3)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行的.
(4)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等暴力行為或者唆使他人以毆打等暴力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5)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6)違法對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追繳等措施的.
(7)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罰金,沒收財產已經執行的.
(8)違法采取對妨害訴訟的強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對判決,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書執行錯誤,造成損害的.
參考法條:國家賠償法第15,16,3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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