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熱點:“問題電梯”繞不過“三問”
來源:人民網發布時間:2012-01-05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杭州市蕭山區非法拼裝電梯問題曾引起廣泛關注。如今,已查出的“問題電梯”全部封停,出具失實檢驗檢測結果的檢驗員單某被立案調查。據報道,迄今為止,技術監督部門只發現單某一名責任人,似乎在這一回收、翻新、倒賣報廢電梯灰色產業鏈上,只有一名違法者。
“問題電梯”的“水”看來很深。要說單某一人就能炮制出震驚全國的大案,很難讓公眾相信。近年來,電梯安全事故頻發,屢屢觸動百姓的神經。中國電梯協會統計顯示,我國電梯數量已達200萬臺,并以每年20%的速度增長。保障電梯安全已成為事關民生的大事。筆者認為,在頻發的電梯事故背后,每一起都繞不過“三問”。
首先,采購環節是否公開透明?作為采購電梯的單位,由于一次性采購數量較小,往往不會聘請專業公司參與采購,而本單位又缺乏相應的技術人才,因此問題電梯比較容易蒙混過關。如果在采購環節再摻雜開發商壓縮開發成本、領導交待、部門推薦甚至經辦人員中飽私囊等腐敗行為,就必然為今后的使用安全埋下隱患。
其次,監管過程是否落實到位?按理說,非法拼裝電梯、報廢電梯改裝、電梯超期服役等問題應當比較容易發現。但現實的情況是,在生產、安裝、運行、維護等環節,某些監管部門常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甚至從地方和部門利益出發,非但沒有擔負起公眾安全“看門人”的責任,反而成了問題電梯違法運營的護身符。往往是出了大事后,監管才姍姍來遲。
再次,相關法律法規是否滯后?當前,對電梯安全監管缺乏必要和專門的法規約束。比如,對報廢電梯管理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報廢電梯被不法分子收購、拼裝、倒賣之事屢見不鮮。現實生活中,更鮮有責任人因為發生電梯安全事故承擔刑事責任。相比較而言,美國對電梯安全的管理就非常嚴格,許多勞動安全管理部門獲當地立法機關授權,將電梯的監督管理從勞動安全擴大到公眾安全。一旦發生重大事故,生產企業負責人將被以業務過失致死罪追究責任,并且永遠退出電梯市場,監管單位相關責任人也將面臨嚴厲的刑事和經濟處罰。
面對悲劇,公眾期望相關部門及人員對電梯安全真正負起責任來,失職者、失察者應被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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