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經適房的好經在"最后一公里"被念歪
來源:新華網發布時間:2011-12-23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楊女士通過搖號獲得了甘肅省酒泉市“祥和家園”小區的經濟適用房的資格,正當全家沉浸在喜悅中時,卻被告知除了33萬元的房款,還需要繳納19萬元的裝修費,不然就放棄購房資格。(中國廣播網12月20日)
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城市中低收入者只要獲得經適房購買資格,那他就有權利去購買經適房,任何人都無權再在房屋上附加任何購買條件,否則就是違規。很顯然,酒泉“祥和家園”小區要買經適房先交裝修費的做法,不僅是一種霸王條件,更是一種嚴重的侵權行為,理當叫停。
“祥和家園”小區公然以如此方式銷售經適房,真是“利”膽包天!而花19萬又會裝修成什么樣呢?據揚女士介紹,所謂的裝修,包括三個臥室的木地板、電視墻、抽油煙機,太陽能等,按市場價估算,如此裝修的價格絕不會超過4萬元。成本不足區區4萬,卻獅子大張口要收19萬,這哪里是賣經適房,與搶劫何異?現在賣的是經適房,購房者都是窮人,這樣做置國家政策和群眾的利益于何地?
眾所周知,經適房是指列入國家計劃,由城市政府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集資建房單位建造,以微利價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為了確保經適房價格能適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負擔能力,國家出臺了一系列優惠政策,譬如免征經適房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和商業網點建設費以及契稅,建設用地采取行政劃撥方式供應,優先給予辦理有關手續,并明確經濟適用房建設管理費只限1%到3%,市場利潤不得超過3%。可誰曾想到,國家所做的這么多努力,竟然在經適房的“最后一公里”——銷售環節,被唯利是圖者使了壞,最終前功盡棄,這怎不令人沮喪憤然?
看來,相關部門有必要對經適房的銷售行為進行詳細規范,并加大檢查和懲處的力度,絕不能讓經適房的好經在“最后一公里”被念歪,讓國家減免稅收后的“果實”被房產商或地方政府偷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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