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公務員筆試成績及面試入圍人員復審公告
來源:發布時間:2011-12-16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中共眉山市委組織部
眉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2011年下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成績及面試入圍人員資格復審有關事宜的公告
根據中共眉山市委組織部、眉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11年下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公告》規定,現將2011年下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成績和面試入圍人員資格復審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筆試成績查詢
按照省上要求,公務員考試筆試成績采用點對點查詢方式公布,即每位考生只能查詢本人的筆試成績及排名情況(考生筆試成績及排名見附件1)。
二、面試入圍人員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對象
根據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后,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該職位錄用名額3倍的,將符合條件的人員全部確定為面試人員(面試入圍人員名單見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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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19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6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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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中心(地址:眉山市東坡國際大酒店側面眉山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內;聯系電話:38197202)。
(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1.《2011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
2.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明確了學位要求的職位)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
3. 2012年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或學生證沒明確所學專業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有關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
4.新就業的企事業單位的大中專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
5.公安部門、監獄勞教系統、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
6.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公務員,須由工作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7.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8.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特殊規定。
以上證件和材料由考生提供原件,并同時提供復印件一份。原件丟失的,考生須提供有效證明。資格復審須由考生本人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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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入圍的考生,經資格復審合格后,繳納面試費80元,領取面試通知書。自愿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在資格復審中出現的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遞補人員名單在眉山人事考試網、眉山人才網公布,請考生注意查詢。遞補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參加面試資格復審或因聯系電話不暢通導致不能遞補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視為自行放棄,責任自負。
附件:1.眉山市2011年下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成績及排名表(點擊進入查詢)
2.眉山市2011年下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入圍人員名單.xls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