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湖南統計師考試報名時間:4月1日-6月1日
來源:考試吧發布時間:2011-10-13
2011湖南統計師考試報名時間:4月1日-6月1日
一、報名對象
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等統計調查對象中承擔經常性政府統計調查任務的,未獲得統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
二、考試報名
考試報名按屬地原則進行。報名時間為2011年4月1日至6月1日。報名時需填寫《統計從業資格認定申請表》,交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張。請各市州統計局填好《湖南省統計從業資格考試人員名冊》,于7月底前在網上直報省統計局教育中心。
三、考試時間
2011年全國統一考試時間為9月18日,具體考試課程安排如下:
上午09︰00至11︰00 《統計基礎知識與統計實務》;
下午14︰00至16︰00 《統計法基礎知識》。
四、考場設置
考場通常設在市州統計局所在地。人數較多的縣市區要求設置考場的,必須經各市州統計局報省統計局批準。各市州統計局將考場設置安排于8月20日前報省統計局教育中心,8月底以前由省統計局教育中心批復考場設置安排,發放準考證。
五、考試規程
(一)嚴格按照《湖南省統計局辦公室關于認真做好統計從業資格考試組織工作的通知》(另行文下發)的要求,做好考試組織工作。各市州統計局于9月16日來省統計局教育中心領取試卷,9月20日前將試卷送回省統計局教育中心,同時上報考場紀律驗收報告。
(二)嚴格按照《湖南省統計局辦公室關于認真做好統計從業資格考試組織工作的通知》(另行文下發)的要求,認真組織考試和監考工作。省統計局設立舉報電話(0731—2212513、2212851),考試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對有嚴重違紀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堅決取消其考試資格,試卷作零分處理。
(三)10月底前公布考試成績。
六、證書發放
嚴格按照《湖南省統計局辦公室關于認真做好統計從業資格認定管理工作的通知》(湘統辦〔2008〕83號)的規定,辦理統計從業資格證書的發放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