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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測定目的和要求1.測定目的:環境地表γ輻射劑量率測定是環境輻射監測的組成部分,其主要目的為: a.為核設施或其他輻射裝置正常運行和事故情況下,在環境中產生的γ輻射對關鍵人群組或公眾所致外照射劑量的估算提供數據資料; b.驗證釋放量符合管理限值和法規、標準要求的程度; c.監視核設施及其他輻射裝置的源的狀況,提供異常或意外情況的警告; d.獲得環境天然本底γ輻射水平及其分布資料和人類實踐活動所引起的環境γ輻射水平變化的資料。2.測定大綱的制定2.1.根據源的性質制定測定大綱2.1.1.重要源輻射工作單位必須制定測定大綱(例如核電廠等大型核設施)。核電廠的環境地表γ劑量率的測定應著重于連續測定γ放射性煙云和地表沉積物產生的γ輻射劑量率水平。還須獲取當地某些氣象參數,如:風向、風速和降雨(雪)量等,以便于區分天然輻射變比對地表γ輻射劑量率的影響。 必須準備好應急測定計劃,輻射工作單位的應急測定計劃應報送上級主管部門和所在地省級環境保護部門備案,其內容應包括監測原則、方法與步驟、測量網點、數據報告等。2.1.2.中等性質的源 由輻射工作單位根據源的性質接近于重要源或次要源的程度決定測定大綱的制定。2.1.3.次要源例如某些工作中使用的密封源。對這類各個獨立的源,在合適的屏蔽與嚴格保管控制下,不需制訂測定大綱。2.2.測定大綱的內容: a.測定的目的、規模和范圍; b.測定的源的類型和頻數; c.測點布設原則; d.使用的儀表和方法; e.測量程序; f.數據處理方法及統計學檢驗程序; g.工作記錄和結果評價; h.質量保證。2.3.測量點位的布設取決于測量目的,需根據源和照射途徑以及人群分布和人為活動情況仔細選擇。2.3.1.全國性或一定區域內的環境γ輻射本底調查,通常以適當距離的網格均勻布點。2.3.2.核電廠等大型核設施,以反應堆為中心按不同距離和方位分成若干扇形進行布設,包括關鍵人群組所在地區,距反應堆最近的廠區邊界上,盛行風向的廠區邊界上,人群經常停留的地方以及地表γ劑量率平均最高的地點(若此點在廠區外)。為了對照還需包括一些不易受核設施影響的測量點。2.3.3.城市中的草坪和公園中的草地以及某些島嶼、山脈、原始森林等不易受人為活動影響的地方,可適當選設點位,定期觀測,以研究和發現環境輻射水平的變化。3.測定大綱的實施3.1.環境地表γ輻射劑量宰測定 。 可分為源相關和人相關的γ劑量率測定。3.2.源相關的環境地表γ輻射劑量率的測定。3.2.1.屬于重要源的核設施,輻射工作單位和環境保護部門在該設施運行前必須對周圍50km范圍內進行環境地表γ輻射劑量率測量,以確定本底水平及變化規律。對于核電廠等大型核設施,此種測定至少應連續進行兩年。3.2.2.對于重要源,在固定測量點上進行連續、季度或即時劑量率測量,由輻射工作單位與當地的環境保護部門分別制定計劃并付諸實施。3.2.3.對于其他能夠產生環境γ輻射的新裝置,例如高能加速器、微功率堆、工業探傷用加速器和強網位素源,如果它們的隔離區比較小時,最可能的關鍵途徑是γ相中子的外照射。對于這類設施在調試或投入使用的初期,輻射工作單位應進行環境地表γ輻射劑量率測定。3.2.4.事故情況下。輻射工作單位和當地環境保護部門接到事故應急監測指令后,按所制定的應急計劃迅速做出反應。采用現有的多種測量方法和手段,快速測定出事故影響范圍及γ輻射劑量率水平。3.3.人相關的環境地表γ輻射劑量率的測定 該項測定通常由輻射防護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其他有關部門進行,內容一般包括: a.調查全國或一定區域內的天然γ輻射水平與變化趨勢; b.調查為數甚多的源或廣泛分布、擴散的源產生的累積影響,例如大氣層核武器實驗或者地下核實驗泄漏以及核事故擴散至大氣對公眾產生的煙云浸沒γ照射和地表沉積γ照射劑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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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 | 馮老師 | 4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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