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節鑄就完美!”,備考更要從細節著手。以下是"上海市英語口譯資格證書第二階段考試”的八大程序,希望各位考生認真閱讀,審慎準備。
1)主考教師在老師用卷上,寫下考生的姓名和準考證號(即考生第一階段筆試準考證號),以及該考生的錄音磁帶號與口試號。同時,在錄音帶上寫下該考生的口試號和姓(名)。
2) 進行口語考試錄音(如果錄音磁帶不夠,考官可在一分鐘后按下錄音機暫停鍵,以留下足夠空白保證口譯錄音的完整,但千萬不要忘記在考生開始做口譯時啟動暫停鍵)和評分,考生開始講My name is… My registration number is…(考生不能看著準備過的材料發言,但主考教師可根據實際情況提問或讓考生再閱讀一遍口語試題)
3) 主考教師提供給考生口譯記錄紙,開始用放音機播放口譯試題,同時啟動錄音機暫停鍵,以便完整地錄下考生的口譯答題。
4) 每段口譯都要評分。對評定為不及格的段落,主考教師還應作出相關評語,點評不及格原因,如:漏譯1/3;重大錯譯;未譯等
5) 考生可看著記錄紙進行口譯。
6) 主考老師分別在教師用卷上總評分一欄中評出總評成績并且簽名。(該成績為初評,評分可以不一致,也不得向考生宣布。考生的成績需待專家復聽后才能最后定奪,由口譯考試辦公室書面通知考生。)
7) 主考教師可在教師用卷上對考生的口語和水平作簡短評語。
8) 注意事項 1:在口試過程中,應保證 (1)考試時間 (2)考試環境(尤其是口譯考試過程中) (3)放音清晰 (4)錄音完整
注意事項 2:考官進入試場,請佩帶主考證;請關閉手機等通訊工具;請保持考場的安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