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意事項 1.申論考試是對考生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的測試。 2.作答參考時限:閱讀資料40分鐘,作答110分鐘。 3.仔細閱讀給定的資料,然后按作答要求依次作答,答案書寫在指定位置。 二、給定材料 材料一戶籍制度在我國已有幾千年的歷史,對政治、經濟、社會生活等方面都產生著極為重要的影響。 西周時期創建了原始的人口登記辦法。據《周禮。秋官。司民》記載:"司民掌登萬民之數,自生齒以上,皆書于版,辨其國中,與其都鄙,及其郊野。異其男女,歲登下其死生。及三年大比,以萬民之數詔司寇。司寇及孟冬祀司民之日,獻其數于王。王拜受之,登于天府。"顯然,當時已設立了掌握戶籍的官職"司民",對生齒(男孩滿8個月,女孩滿7個月為生齒)以上的人,按不同性別登記于船,即"書于版",并分城(都)鄉(鄙)進行人口統計(這是目前已知我國最早的城鄉人口財分)。此外,每年要對出生和死亡的人口進行登記,以掌握自然變動情況,每隔。三年進行一次人口調查核實(即"大比"),盂冬(陰歷十月)時上報。所以說,周朝已有了戶籍登記制度的雛形。 明代戶籍,將天下人戶分為軍、民、匠、灶四大戶籍(一說軍、民、匠三大戶籍)。"民有儒,有醫,有陰陽……軍有校尉,有力士,有弓、鋪兵。。匠有廚役、裁縫、馬船之類。瀕海有鹽灶。"人戶"以籍為斷",不得變甜。明代所設戶籍本是一種職役。實為配戶當差制,并非以人戶所從事的職業為最終劃分原則。故明代未為從商之人設立專籍。一般從事商業者多屬民籍,軍戶經商者屬軍籍,前店后坊,既從事手工業生產,又經銷其生產產品者屬匠籍,曾制鹽亦兼營其他物貨屬灶籍;等等。因此,明代典籍中常見"軍民鋪戶人等"字樣。清承明制,經商之人亦無專門的戶籍辮無疑問。 隨著封建制度的日趨成熟,戶籍登記制度也El趨完善,眾所周知,民數已成為立國之本。 秦始皇十六年(前231年)規定男子不論成丁與否,一律登記年齡。漢代,戶籍至少三年一造(有人認為是年年更造),縣、道官吏負責對戶口的驗查和登記,時稱"案戶比民",簡稱"案比".案比的時間在當年仲秋之月(8月)。屆時,老百姓必須扶老攜幼,前往縣府,聚集廷中,等待接受主吏的驗閱。戶籍的載人者主要是20一L60歲的男子。為了防止人們為逃避苛役而瞞報、虛報,政府還特意制定了臨時性的查察措施。 民國時期先后出臺了《戶籍法》(1931年)和《戶口普查法》(1947年),推行國民身份證制度(1946年),建立了各級戶政機構。 新中國成立后,政府廢止了舊的戶口制度,制發了新的戶口簿冊,建立了新的戶口登記制度。但由于歷史傳統、文化觀念和計劃經濟體制等多種因素的影響,從總體上看,仍保留有大量傳統戶籍制度的內核。如戶籍帶有深深的身份烙印,城市戶口和農村戶H之間存在著等級差異性,享受的待遇明顯不同;戶籍被打上世襲的烙印,農村居民的子弟除考學等少數途徑外,絕大部分都承襲父母的農村戶籍;戶籍管理帶有很強的社會治安功能等。 隨著以市場為導向的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現行戶籍制度的弊端日益明顯,戶籍制度的改革已迫在眉睫。我國應盡快變戶口的靜態管理為動態管理,淡化戶籍制度對經濟活動的制約作用,實行用工制度與戶籍制度彈性掛鉤,加速實行證件化管理,用經濟手段而不是行政控制手段調節人口遷移。 材料二:"同命不同價"--城市戶口獲賠20萬,農村戶口僅獲賠9萬。 2005年12月15日凌晨,何源(女,l4歲,重慶市某農村人)坐三輪去上學,三輪車駛到一段上坡路時,迎面駛來一輛滿載貨物的卡車?ㄜ噭x車避讓不及,失控后發生側翻,將三輪車壓在下邊。與何源同車的還有兩個女同學(均為城市戶口),3名少女在車禍中均遇難。 事發后,3個女孩的家人先后與肇事司機掛靠單位--重慶某運輸有限公司進行協商。 不久,何源兩同學的家人先后與公司私了,各得20余萬元賠償。而何源的父母只能獲賠5.8萬元。 一個農村女孩,兩個城里女孩,3名少女搭乘同一輛三輪車時遇車禍喪生,但農村女孩得到的賠償卻不及城里女孩的一半。 對此,該公司給出的解釋是:2003年l2月4日通過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規定: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20年計算。按此規定,何源屬于農村戶口,應按2004年度重慶市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那兩個女孩是城市戶口,則應按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計算。 材料三:北京將"不得歧視外地人"寫人中小學生行為規范。 新出臺的《北京市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解讀》知識讀本要求中小學生不要帶著"有色眼光"看待外地人,不要歧視和侮辱他們,不要嘲笑他們的發音和打扮,不要與外地人開一些惡作劇式的玩笑。 材料四:公安部在《關于加快戶籍改革促進和諧社會的發展》等提案的答復中,承諾將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對《公安部關于進一步改革戶籍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見(送審稿)》進行修改、完善,對戶籍法立法進行調研,力爭戶籍法能早日出臺。這一表態成了兩會代表委員紛紛關注的焦點,稱得上是兩會的一大亮點。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余凌云認為,戶籍改革的最終目的是要把戶籍放在控制人口的個人信息上,現階段完全放開讓公民自由遷徙,會給城市帶來很大的壓力,公共設施、醫療、就業和教育等很難跟上。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王太元則認為,只有先解決我國社會發展過程中的公平、發展、穩定等社會問題,才能水到渠成地出臺一部統一的戶籍法。 公安部法制局有關負責人曾表示,制定戶籍法的目的在于,讓新的戶籍制度適應當前社會形勢下的人員流動,保障我國所有公民的平等自由權。戶籍法的制定牽涉到以前相關的一些戶籍管理法規,制定的程序較為嚴格,公安部一直在緊鑼密鼓地進行調研論證。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認為,戶籍管理制度在社會管理中作用是明顯的,它一方面可以通過公民身份登記,從而證明身份并確立民事權利和行為能力,另一方面可以為政府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勞動力合理配置等提供基礎數據和資料。此外,戶籍管理是治安管理的基礎和重點,在維護治安、打擊犯罪方面起到了巨大作用。 有專家指出,戶籍管理是世界各國最根本的社會管理制度,實行戶籍管理制度的國家其實并不少,并不是只有中國才有戶籍管理制度。外國的戶籍管理多叫"民事登記"或"生命登記"、"人事登記".雖然叫法不一,但基本上與我國的戶籍管理相似,只是在管理的手段上有所不同。中國戶籍制度的問題是由于在戶籍制度上附加了各種各樣過多的行政的、經濟的、福利的管理行為,人為地制造了各種差異和不公平。 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劃分"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實行城鄉分割的戶籍管理二元結構,阻礙了人力資源的優化配置和地區間的合理流動,不利于城市化建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不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 劃分城市、鄉村戶口并將其作為短缺經濟、計劃經濟條件下社會管理的基礎,使社會眾多矛盾集中于戶口遷移制度,公眾看到"戶口"限制了自己的方方面面,卻忘了"戶口"背后的諸多決定因素和關鍵部門。 自1958年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管理條例》正式實施以后,中國形成了農村戶口和城市戶口"二元結構"的戶籍管理體制。應當說,這種原有的戶籍管理制度曾在國家社會管理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是實行戶口登記制度,能夠為政府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勞動力合理配置等提供基礎數據和資料;二是通過公民身份登記,可以證明其身份并確立其民事權利和行為能力。 以北京為例,在就業方面,政府機關、國企、事業單位大都需要北京市戶口。在教育方面,外地人口子女到當地正規學校上學得交兩三萬元左右的擇校費。 社會保障也是附在戶口身上的一大利益,最明顯的就是只有城里人才能享受到的低保。 擁有北京市戶口的市民,如果年收入低于2500元,就將被納入低保范圍。而在中國農村,年收入低于2500元的農民估計差不多有兩億。 還有,在住房方面,經濟適用房也是本地居民的"專利",低利息的公積金購房也基本只屬于當地城市居民。 正因為如此,很多地方的戶籍改革,也因為相關配套沒有跟上,無力承擔附加在戶口上的諸多福利而緊急叫停。 中南大學行政管理學院院長李建華教授認為,戶籍改革之所以如此受人關注,說明此事已經成為一個事關公眾利益的基本社會問題。我國現行的戶籍管理制度有利也有弊,從現階段的社會發展形勢來看,這一政策的弊端在擴大,益處在縮小。因此,有必要對這一制度進行大幅度改革。在全國范圍內推行戶籍改革,這是民意所向大勢所趨,近年來各地也紛紛出臺格關措施進行這方面的有益探索。然而,從一些地方推出的戶籍改革措施來看,卻大有站錯"改革起點"之嫌。 戶籍改革究竟改什么?說到底就是打破不平等不公平的城鄉二元體制下的公民權責關系,實現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共享社會經濟改革發展成果,讓每個人在同一制度平SJ=公平參與社會競爭。早在1992年,國務院就成立了戶籍制度改革文件起草小組,并于l993年提出了包括取消農業、非農業二元戶口性質,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實行居住地登記戶口原則,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 戶籍制度改革了這么多年,依附在戶籍之上的權力尋租、權力亂用現象依舊不斷。譬如從2006年1月1日起,內蒙古自治區實行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為基本落戶條件的"戶口準人制",然而作為其首府的呼和浩特市反應卻最為強烈,明確表示"呼市不執行新戶籍制度".再譬如在一些城市的暫住制度、居住制度等,本應該被廢止卻又出現回潮,有的地方甚至廢止后又改頭換面,死而復生。弄到后來,人大代表韓德云等漸進論者也只得迂回地建議"以打工年限換城市戶口".可見,戶改之難,真是難于上青天。 戶籍改革是復雜的,但復雜不是拖沓停滯的理由,不是寬容既得利益集團死守不退的借口。也正是因戶籍改革復雜,我們才需要進一步理順理清,并對錯位的現實予以公正糾偏。 不久前,一則新聞吸引了人們的眼球:因戶口遷入北京遭拒,在北京工作的安徽籍律師程海分別將老家安徽省合肥市廬陽區公安分局和北京市昌平公安分局告上了法庭,要求兩者為他辦理異地戶口自由遷移手續。像這樣將戶口問題訴諸法律的,只是極端案例。作為一個社會關注焦點,任何有關戶籍的話題,都能撥動大眾的心弦。 在中南大學行政管理學院院長李建華教授看來,戶籍改革之所以如此受人關注,說明此事已經成為一個事關公眾利益的基本社會問題。 民調顯示,對普通人而言,戶口的最大作用是"方便孩子上學"(57.5%)和"能提供醫療、社保等方面的切實保障"(35.9%)。 日前,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與某網站聯合開展的一項有lll68人參加的調查顯示,91.7%的人認為有必要進行戶籍改革。 事實上,在鄭州、東莞、江蘇等十多個省市,戶籍改革已進行了近十年,但目前為止很多地方只是解決了建立統一戶口登記制度的技術難題。而本次調查顯示,對普通人而言,戶口的最大作用是"方便孩子上學"(57.5%),列第一位,其次是"能提供醫療、社保等方面的切實保障"(35.9%)。 正因為如此,在一次調查中,40.7%的人認為現在戶口仍很重要,甚至有23.0 0A的人認為,如果在"好工作"和"解決戶口"之間非要選一個的話,自己寧愿選擇"解決戶口"這個結果顯示,在很多地方尤其是在經濟發達的大城市。附加在戶口上的諸多福利待遇,在城鄉差異、區域差異依然巨大的今天,是一個很大的誘惑。中國社科院教授黨國英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就舉了一個例子:擁有北京市戶口的市民,如果年收入低于2500元,就將被納入低保范圍。而在中國農村,年收入低于,2500元的農民估計差不多有兩億。如果允許的話,他們肯定愿意要北京市戶口一低?梢灶I,醫療補貼可以領,養老金可以領,沒有房住,政府建廉租房。 調查中,有人留言說:"說白了,現在的很多戶籍改革就是公安局給了你一張進城的門票,但是其他部門不買你的賬,城里的什么你都沒份兒。更要命的是,不光城里的沒你的份兒,什么退耕還林補貼、什么農村合作醫療,也跟你沒啥關系了。"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不久前就在調研中發現,許多進城務工人員雖然長期在城市居住卻無法享受市民待遇,他們的子女雖然從小在北京長大,卻一點也沒有本地意識,說起話來仍一口一個"我們農村人".而北京大學法學院的一位教授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則指出了一個為眾人所忽視的現象:制定改革措施的人一律是城里人,論述改革的人也多數是城里人。"鄉下人似乎不是被排除在外,而是被理所當然地不包括在內。這就好像城里的大戶人家關起門來討論怎樣安排鄉下來的窮親戚一樣?蓡栴}是,鄉下人是否應該有他們的聲音?有他們的代表?因此我主張這類問題的決策權不在政府而在人大,全國人大應該制定原則性的規定。只有這樣,鄉下人進城享受到的待遇才不是城里人的仁慈所賜,而是一種權利,一種公民的基本權利。"樹挪死,人挪活,傳統的戶籍制度不讓人挪。改革戶籍制度成為大勢所趨。但是,取消農業戶口,允許農民進城務工之后,農民的處境并沒有得到實質性改善,他們在城市仍然備受歧視,不能享受城市居民的各項福利,在有些時候他們甚至不能使用城市的公共產品。于是有人認為我國戶籍改革不徹底,應該讓大量的農民享受城市居民的各項福利待遇。 戶籍制度是一種登記制度,遷徙到一個地區的居民,到當地戶籍登記機關辦理登記之后,就可以確定一系列的權利,可以享受當地的各種公共產品,F在的問題是,由于我國在公共產品配置方面出現了城鄉失衡的現象,廣大農村公共產品供給嚴重不足。如果大量農民遷入城市,那么,不但會攤薄城市居民的公共產品,而且會導致中國農村"空殼化".所以,我國戶籍制度改革需要其他改革與之相配套,如果戶籍制度改革單兵突進,沒有人對農村公共產品的投入,或者農村居民仍然承受不必要的負擔,那么,戶籍制度改革不具有實質意義。 現在人們批評戶籍制度,其實是批評附著在戶籍制度之上的種種不合理的制度,戶籍制度不是萬惡之源,只是由于社會資源分配不公,特別是由于公共產品配置出現了嚴重失衡,所以人們才會怪罪中國的戶籍制度。 今后,我國戶籍制度改革應當遵從下列原則:第一,公民遷徙自由的原則。戶籍登記不附加先決條件,只要在一個地方居住,居民就可以憑身份證和居住證明在當地戶籍登記機關辦理戶籍登記。第二,確權原則。戶籍登記的唯一目的就是確認居民的權利。今后,居民可以按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在戶籍登記所在地參加政治選舉,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居民可以在戶籍所在地參加選舉居民委員會,可以在戶籍所在地參加各種社會活動,享有各種社會性權利;居民可以憑戶籍證明到司法機關提起訴訟。以確認法院的管轄地。除此之外,戶籍制度不能用來對居民進行身份鑒別,更不能根據居民原來的戶籍,減少或者剝奪居民享用公共產品的權利。 第三,便利原則。今后居民可以通過社區辦理戶籍登記,戶籍地變更不需支付任何費用。 總而言之,戶籍制度改革不是把城鄉二元戶口制度改造成為按照行政區域確定戶籍,更不是徹底取消戶籍制度。 材料五:關于戶籍改革,有群眾提出了下列建議性措施: 1.戶籍制度改革的方向就是取消戶籍制度。 2.應采取漸進性的措施,取消農業戶口、非農業戶口,以及地方城鎮戶口、藍印戶口、自理口糧戶口、農場商品糧戶口等各種戶口類型,統一登記。 3.戶籍制度改革直接涉及城鄉兩大社會體系,是較之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城市改革更深層的改革,關系重大,牽一發而動全身,因此戶籍制度改革更應以社會穩定為價值取向。 4.統籌城鄉戶籍不應把它簡單理解成農民變成市民,也不在于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更不是政府發起的一場戶籍改革運動。關鍵是要抹去橫亙在農民和市民之間的收入和各種福利差距。 5.戶籍制度改革是個系統工程,涉及計生、低保、扶貧、入伍、入學、入托等許多亟待調整的問題,只有先完善各項基礎設施和配套措施,才能進一步考慮改革戶籍制度 三、作答要求 1.請用不超過250字的篇幅,概括出給定材料所反映的主要問題。要求:概括準確、全面,條理清晰,語言簡練。(15分) 2.結合材料概括分析,我國戶籍制度改革的必要性,350字左右。(25分) 3.材料五為群眾提出的5項關于戶籍改革的建議性措施,其中不正確的是哪幾項?請寫出這幾項的序號,并論述其不正確的原因。要求在250字左右。(20分) 4.請你就給定材料所反映的主要問題聯系實際,自選角度,寫一篇1500字左右的文章,題目自擬。要求:觀點明確,內容充實,條理清楚,語言流暢。(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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