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因時、因地、因人 合理用藥
來源:醫學教育網發布時間:2013-05-29
臨床療效是中醫的生命,而中藥用量對臨床療效的影響舉足輕重,在確定中藥在處方中的劑量時,要因時、因地、因人,三因制宜。
所謂以病情為中心,就是要因病施藥。首先,中醫師在臨床診病過程中必須要確定疾病的病位。病位有在上、在中、在下之分,用藥用量是不一樣的,這是因為上、中、下三焦運用的中藥藥性不一樣。其次看病情,急性病、新病中藥用量相對宜大;慢性病、久病用量宜輕。主要是急性病、新病病因相對單純,恢復較快,所選方劑藥物味數較少,中藥用量要重一點,希望一鼓作氣一戰而勝;慢性病、久病病情復雜,病程長恢復慢,選用的方劑藥物味數相對多,用量宜輕。第三,病有虛實之分,實證邪氣實,人體正氣也不太虛,用量宜大;虛證人體正氣虛,邪氣也不盛,大多是慢性病,用藥劑量宜輕。
當然其他還有很多因素需要中醫師在處方用藥考慮用量大小。比如,如果病重藥輕,藥不勝病,就無異于隔靴瘙癢;病輕藥重,則藥過病所,徒傷正氣,還可以造成中藥資源浪費,加重病人家庭和國家經濟負擔。臨床怎樣辨證用藥醫學教|育網整理,其實中藥在方劑中的用量道理也基本相同,也要根據病情不同藥量發生相應的變化。
醫療衛生改革的方針要求用藥要“安全有效,經濟合理”,所以筆者并不主張在臨床治病時以大劑量用藥取效。這是因為人體本身是一個自主系統,一般情況下自身有較強的修復能力,中醫師用藥是幫助其恢復失調的陰陽升降功能,幫助人體驅除外來邪氣和體內病理產物,而不是像西醫那樣采取對抗療法。現在有很多疾病不能根本治愈,疾病(病邪)與人體(正氣)共處,長期共存。
中醫治病的特色是以人為本,關注病人情志諸多因素,重視醫患溝通。醫患相得,邪氣乃服。作為中醫師在處方用藥考慮中藥用量時,始終不要忘記中醫與西醫的本質區別,即:西醫治人的病,中醫醫病的人。這也足以說明,中醫治病并非加大中藥劑量才是提高臨床療效的唯一途徑。如果有這樣的意識,醫師在處方用藥考慮中藥在處方中的用量時,自然就能讓中藥用量恰到好處,就不會因為究竟是用量大還是用量小療效好困惑不解。總之一句話,考慮中藥用量在治病方劑中的大小要以病情為中心,多因素全方位考慮,恰當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