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人論醫有灼見
來源:中華中醫網發布時間:2013-05-07
他說:“醫之效立見,故名醫百無一人;學之講無稽,故村儒舉目皆是。”意思是說,醫家治病需要立見功效,講究的是真本事,摻不得半點虛假,“故名醫百無一人”;而理學所言無法稽察其正確與否,難免夸夸其談,濫竽充數,“故村儒舉目皆是”。認為講究務實的醫術遠比浮夸之理學重要,闡揚了他尊崇醫術,蔑視理學的觀點。
他還認為,將薛雪的良方、醫案整理傳世,“可以拯人,可以壽世,當高出語錄、陳言萬萬”——比程朱理學的語錄要高明而實用。這在注重理學,輕視方術的社會里,顯示出不同尋常的獨特見解。
紀曉嵐論理學是非
紀曉嵐所撰《閱微草堂筆記》中,在“理學害人”一節里記錄了這樣一個故事:某醫生素來謹慎忠厚,有老嫗手拿珠花金釧首飾,兩次到他處求購墮胎藥。某醫嚴辭拒絕,趕她出去。半年后,該醫在夢中被捉到陰曹地府,一個項上勒著紅巾的婦女,哭訴她向醫生求藥而不給的經過,指控他殺人。某醫爭辯道:藥是救人性命的,怎么能用來殺人呢?你因奸情而遭難,與我何干?女子說:我求藥時身孕尚未成形,如果墮掉,我可以不死。無奈生下孩子被扼死,我也被逼上吊,你要保全一條命,反而要了兩條命,不是你的罪,能是誰的罪呢?陰司的冥官嘆道:你說的是實情,他遵循的是法理,宋代以來拘執于一理而不顧及實際利害的,難道只有他嗎?你算了吧。一拍桌子,某醫驚嚇而醒。
這是一個涉及到醫學倫理的比較復雜的命題,紀曉嵐以“理學害人”為題目,正顯示出他對腐儒理學的批判立場,這在當時是十分難能可貴的,至今亦有啟發意義。
《閱微草堂筆記》載:內閣學士永寧嬰,患疾頗委頓,延醫診視,未能立愈,改延一醫,索前醫所用藥方弗得,以為小婢誤置他處,責令其查索,云如不得且剳汝。公倚枕憩息,恍惚有人曰:“公勿剳婢,醫家同類皆相忌,務改前醫之方以見已所長,公所服藥不誤,特初試一劑,力尚未至耳。使后醫見方,必相反以立異,則公殆矣。”稍頃始悟,乃告稱前方已失,不復記憶,請后醫另疏方,視所用藥仍系前醫方也,因連進數劑,病霍然如失。
明·龔廷賢曾說:“吾道中有等無行之徒,專一夸己之長,形人之短,每至病家,不問疾疴,惟毀前醫之過以駭患者。”可見,紀曉嵐所揭陋習確實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