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咨詢工程師考試工程咨詢概論精講7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2-12-25
第二章 注冊咨詢工程師
第一節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的含義
為促進我國工程咨詢隊伍向國際高水平邁進,國家人事部和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于2001年12月頒發了《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正式確定了“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的名稱和執業制度。
一、我國的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的含義(熟悉)
按照人事部、國家發改委的有關規定,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是指通過考試或認定,合法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證書》,經注冊登記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注冊證》的人員。
注意:我國的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與國際上通稱的“咨詢工程師”的區別是:
國際上通稱的咨詢工程師是從事工程項目投資建設全過程的咨詢服務,包括:項目投資建設前期咨詢;工程設計;招標投標咨詢;工程監理等。
而我國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的職業定位是:以投資決策咨詢為主,兼顧與投資相關的其他咨詢業務和宏觀經濟建設決策咨詢業務
二、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的執業范圍(掌握)
我國規定取得證書的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可以在以下10個方面執業:
(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計劃咨詢;
(二)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咨詢;
(三)經濟建設專題咨詢;
(四)投資機會研究;
(五)工程項目建議書的編制;
(六)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
(七)工程項目評估;
(八)工程項目融資咨詢、績效追蹤評價、后評價及培訓咨詢服務;
(九)工程項目招投標技術咨詢;
(十)國家發改委規定的其他工程咨詢業務。
三、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的權利(熟悉)
(一)主持項目咨詢業務的權利
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有依法主持受委托的工程咨詢業務的權利。
其中,國家投資或政府審批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必須由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主持其工程咨詢業務。
注冊咨詢工程師也可主持其他項目業主委托其單位的工程咨詢業務。
(二)名稱專有權利
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的名稱只由取得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注冊證的人員專有,盜用該名稱執業者,要承擔法律責任。該名稱已納入國家工商專用名稱保護的范圍。
此外,名稱權還保護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主持完成的咨詢文本的自主知識產權。
咨詢文本名稱權是指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主持完成的咨詢文本名稱,也是專有的。
(三)署名蓋章的權利
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對其所出具的咨詢文本有署名蓋章權,并具有法律效力,修改簽章的咨詢文本須經過本人同意。否則,就侵犯了注冊咨詢工程師的簽名蓋章權。
國家發改委統一設計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執業專用名章式樣,由個人簽署使用。
四、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的義務(熟悉)
(一)基本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服從行業自律管理,維護國家、社會和業主利益;
2.客觀、公正執業,保證工程咨詢質量;
3.嚴格保守在執業中知悉的單位、個人技術和經濟秘密;
4.不得同時受聘于兩個及以上工程咨詢單位;
5.不得準許他人以本人名義執行工程咨詢業務。
(二)接受繼續教育的義務
為補充更新知識,提高業務技術水平,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應當履行接受繼續教育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