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咨詢工程師考試(咨詢概論)備考輔導八(4)
來源:中華考試網發布時間:2012-12-09
三、政策措施
(一)積極籌措資金
1.穩定現有投融資政策
繼續堅持“國家投資、地方籌資、社會融資、利用外資”的良好機制。穩定政府資金投入,保持中央和地方政府在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方面長期、穩定的資金來源和投資強度。
2.拓展資金
進一步擴大公路、水路建設項目直接融資比重,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券等形式籌集建設資金。
建立政府科技投入的穩定增長機制。既要穩定國家對交通科技的現有投入,又要保持穩定增長,其增長速度應不低于中央和地方交通經常性收人的增長水平。
3.加強收費公路管理
認真貫徹《收費公路管理條例》。
(二)深化交通改革
1.理順交通基礎設施國有資產管理體制
依法對高速公路國有資產實施有效監管,構建高速公路國有資產管理體系。配合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逐步理順港口行政管理系統、資產管理及國有企業之間的關系。
2.深化公路和航道養護管理機制改革
努力實現公路和航道養護中管理與生產的分離或部分分離。積極培育養護市場,引入競爭機制,提高養護生產效率和資金使用效率。
3.完善沿海港口管理體制改革
各級港口行政管理部門要按照《港口法》的規定,全面承擔起法律賦予的各項港口管理職能,建立、健全港口管理機構,做好港口行政管理工作,推進港口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三)加強法制建設
1.完善交通法規體系
完善交通法規制定機制,開展《道路運輸法》、《航道法》的立法準備工作。
2.依法行政,加強監管
嚴格執行行政許可法,切實加強交通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努力提高交通部門依法行政的水平。
(四)規范交通運輸市場
進一步整合運輸資源,消除行業和地區壁壘,統一市場準人條件,鼓勵運輸企業異地設置分支機構,允許道路客運企業參與異地客運資源的招投標,推動規范、統一的運輸市場建設。
(五)加強規劃指導
重視規劃嚴肅性,注重規劃體系的協調與完整,加強規劃銜接,加強統計分析,建立規劃實施的監測、績效評估和規劃調整機制。
(六)促進交通可持續發展
盡快開展“十一五”后期開工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建立項目儲備。及時制訂、修訂標準規范,加快公路路線走廊帶和站點的合理布局,優先選擇能夠最大限度節約土地、保護耕地的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