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統計業務知識第二章重點:統計行政法規
來源:考試吧發布時間:2012-04-03 21:42:57
一、 什么是行政法規,制定機構
行政法規是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國務院制定的有關國家行政管理的規范性法律文件的總稱,其法律地位和效力僅次于憲法和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細則》的制定與修訂過程。
二、統計行政法規的法律地位和效力。
在整個統計法律制度中,統計行政法規的法律效力低于法律,高于地方性統計法規和統計規章。
三、我國現行的統計行政法規
《統計法實施細則》、《全國經濟普查條例》、《全國農業普查條例》、《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等。
四、 法規性文件
與行政法規具有同等效力、由國務院發布的決定和命令,此類文件統稱為法規性文件,如1984年國務院發布的《關于加強統計工作的決定》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