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熱點:一條船、7.6億,豈能含糊了之
來源:重慶時報發布時間:2012-02-07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1月14日下午,價值7.6億元人民幣的“海洋石油682UT778CD”發生重大事故,1月17日晚間,這艘用于海上石油開發服務的三用工作船船東——中海油服發布“關于在建海洋石油682船艙進水事故公告”,稱該船在建造期間發生“船艙進水事故”,造成進水坐底。1月18日,船只建造單位——武昌船舶重工有限公司的母公司中船重工表示,該船“只是出現船體傾斜,并未沉沒,施救工作仍在繼續”。
令人難以理解的是,自1月14日下午至1月17日晚間的三天半時間里,事故相關單位均對該事三緘其口,武船官網上公布的電話更是無人接聽。在1月18日的信息發布中,中船重工對“部分媒體不實報道”嘖有煩言,然而一艘船出事故達3天之久,相關各方始終不發布正式信息,直到網絡消息滿天飛,官方公告才姍姍來遲,“不實報道”不滿天飛才怪。
承建方也好,船東也罷,都是國有企業,還與上市公司存在密切股權關系,造價達7.6億元的專用船只是否受損、如何受損、損失如何,既關乎相關投資者的切身利益,也關乎每個中國納稅人的利益。當然,倘消息屬實,這艘仍然在建的船只系在港區出事,尚能施救,而船舶重工有關人士更強調“買了事故責任險”,但施救同樣要產生費用,保險理賠將對今后船舶建造投保賠率產生重大影響,這些都將影響投資者和納稅人的利益,豈能含糊了事,不給公眾一個應有的交代?
“海洋石油682UT778CD”是帶有上市公司背景的國有企業集團承建,由國有企業集團出資建造并擁有產權的民用專業船舶,并非“保密單位”,其損失情況、責任細節、處理過程和結果,都屬于理應公開的公共信息,作為利益攸關方的投資者和納稅人有權刨根問底,有關責任單位則有義務給予翔實說明,有關部門則應及時介入調查處理,并盡快向公眾發布獨立調查結果。一條船,幾個億,豈能含糊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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