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熱點:誰是中國改革的既得利益集團
來源:騰訊評論發(fā)布時間:2012-02-02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還一類是跨國資本及其國內代理人,即俗稱的“洋買辦”。跨國資本也是中國30余年改革的最大受益者之一,但它們非中國資本,存而不論。不過,跨國資本之所以能在中國市場受益巨大,原因之一是有一個為自身利益而出賣國家利益的“洋買辦”,他們主要是由一些“官二代”、“官三代”組成,早年通過官倒或價格雙軌制起家,后來多數(shù)在國外金融財團、中外合資的金融企業(yè)、跨國公司等任職,通過與國內高層的親朋關系,充當外國機構的代理。改革開放前這些高層保有政治上的特殊地位,現(xiàn)在他們同時取得了經濟上的支配地位,權力與資本結合,也就改變著自身的性質:權力依靠資本自肥,而會主動為資本服務;資本利用權力,直到直接掌握權力。“洋買辦”近年在國內資本市場攻城略地,他們是國企改革和國內資本增值的主要分肥者。
第五類是房地產開發(fā)商。之所以要單獨把房地產開發(fā)商拿出來,是因為在近年房價的瘋狂上漲中,開發(fā)商扮演了一個不光彩的食利者角色。房地產是一個與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緊密結合的行業(yè)。無論從地方財稅、GDP增長還是就業(yè)來看,房地產在多數(shù)地方都是支柱產業(yè),沒有房地產提供的財稅和土地收入,一些地方政府恐怕連生存都成問題。正因為此,開發(fā)商也就有挾持政府的力量。在國家的多次房地產調控中,房地產商都聯(lián)手上書,改變國家調控的方向和內容。因而,房地產也是尋租和腐敗發(fā)生最多的領域之一,很多政府官員都倒在房地產上。另外,房地產也成了國民收入的再分配渠道,產生了國內最多的富豪。
第六類是大的民營企業(yè)和民營資本,包括民營房產商、煤老板等實業(yè)資本家和金融資本家,他們是目前富豪榜的主要成員。在他們的發(fā)跡過程中,少不了尋求權力的庇護。其實,權力和資本的結合不分性質,只問大小。資本在做大后,很少沒有與權力結合的,尤其是在中國這樣一個權力主導市場的社會,用錢來換取安全和更多發(fā)展的資源與機會,就成了很多民營企業(yè)家的必然選擇。
最后一類,是依附于上述各類利益集團之上的部分專家學者和專業(yè)人士,他們主要在體制內供職,也包括一些體制外學者。專家學者掌握著知識資源和專業(yè)權力,包括輿論和話語權力,他們通過為其他利益集團提供服務的方式,主要是提供理論的指導,政策的咨詢,以及對財富“合法性”的論證等來進行利益輸送。比如,一些經濟學者、法學專家、行業(yè)協(xié)會領導以及媒體高層,與政府和資本的關系非常密切,成為后者的座上賓,他們往往身兼多個政府和企業(yè)的顧問,在多家上市公司中任獨董,以自己的影響力為這些政府部門和企業(yè)游說謀利;一些專家學者受雇于政府和企業(yè),包括跨國公司,在他們的資助下從事研究,名為其提供政策咨詢,實是他們想借助專家學者的研究影響國家決策;一些媒體充當政府和資本的喉舌。更有一些專家學者(主要是某些名家)與政府官員、企業(yè)高官,組成某些排他性的小團體,結成隱秘的利益聯(lián)盟。
上述七類人還可進一步歸類,分為權貴資本利益集團,包括前述的一、二、三類,其組成人員是政府官員和國企高官;金融資本利益集團,包括前述的第四類和第六類一部分,其組成人員是“洋買辦”、民營金融資本家;實業(yè)資本利益集團,包括前述的第五類一部分和第六類一部分,其組成人員是從事實業(yè)的民營企業(yè)家;知識資本利益集團,包括前述的第七類,其組成人員是專家學者和專業(yè)人士。他們基本囊括了中國的既得利益集團,是中國改革最大的受益者。但這些既得利益集團也是中國改革的最大反對力量,雖然他們往往以“改革者”的面目出現(x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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