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環評師技術方法輔導: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1-12-02
1.總則
(1)熟悉導則的適用范圍;
導則適用于國務院有關部門、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的下列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區域、流域、海域“一地三域”的建設、開發利用規劃;工業、農業、畜牧業、林業、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設、旅游、自然資源開發的有關專項規劃。
(2)掌握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原則;
科學、客觀公正的原則;
早期介入的原則;
整體性的原則;
公眾參與原則;
一致性原則;可操作性原則
(3)了解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程序。
2.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分內容與方法
(1)熟悉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基本內容;
規劃分析,包括分析擬議的規劃目標、指標、規劃方案與相關的其他發展規劃、環境保護規劃的關系。
環境現狀與分析,包括調查、分析環境現狀和歷史演變,識別敏感的環境問題以及制約擬議規劃的主要因素。
環境影響識別與確定環境目標和評價指標,包括識別規劃目標、指標、方案(包括替代方案)的主要環境問題和環境影響,按照有關的環境保護政策、法規和標準擬定或確認環境目標,選擇量化和非量化的評價指標。
環境影響分析與評價,包括預測和評價不同規劃方案(包括替代方案)對環境保護目標、環境質量和可持續性的影響。
針對各規劃方案(包括替代方案),擬定環境保護對策和措施,確定環境可行的推薦規劃方案。
開展公眾參與。
擬定監測、跟蹤評價計劃。
編寫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報告書、篇章或說明)
(2)熟悉現狀調查、分析與評價的內容及方法;
內容:社會經濟背景分析及相關的社會、經濟與環境問題分析,確定當前主要環境問題及其產生原因;生態敏感區(點)分析,如特殊生境及特有物種、自然保護區、濕地、生態退化區、特有人文和自然景觀、以及其他自然生態敏感點等,確定評價范圍內對被評價規劃反應敏感的地域及環境脆弱帶;環境保護和資源管理分析,確定受到規劃影響后明顯加重,并且可能達到、接近或超過地域環境承載力的環境因子。
方法:有資料收集與分析,現場調查與監測等:
(3)了解環境目標和評價指標的含義;
針對規劃可能涉及的環境主題、敏感環境要素以及主要制約因素,按照有關的環境保護政策、法規和標準擬定或確認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環境目標,包括規劃涉及的區域和/或行業的環境保護目標,以及規劃設定的環境目標;
(4)了解規劃分析的基本內容;
規劃涉及的環境問題可按當地環境(包括自然景觀、文化遺產、人群健康、社會/經濟、噪聲、交通)、自然資源(包括水、空氣、土壤、動植物、礦產、能源、固體廢物)、全球環境(包括氣候、生物多樣性)三大類分別表述
(5)熟悉環境影響識別的內容與方法;
環境影響識別的內容包括對規劃方案的影響因子識別、影響范圍識別、時間跨度識別、影響性質識別。環境影響識別一般有核查表法、矩陣法、網絡法、gis支持下的疊加圖法、系統流圖法、層次分析法、情景分析法等。(6)熟悉規劃的環境影響分析與評價的內容和方法;
內容包括:a.規劃對環境保護目標的影響;b.規劃對環境質量的影響; c.規劃的合理性分析,包括社會、經濟、環境變化趨勢與生態承載力的相容性分析;
評價方法:加權比較法、費用效益分析法、層次分析法、可持續發展能力評估、對比評價法、環境承載力分析等。
(7)熟悉規劃環境評價中擬定環境保護對策與減緩措施的原則和優先順序。
在擬定環境保護對策與措施時,應遵循“預防為主”的原則和下列優先順序:
1.預防措施,用以消除擬議規劃的環境缺陷。
2 最小化措施。限制和約束行為的規模、強度或范圍使環境影響最小化。
3 減量化措施。通過行政措施、經濟手段、技術方法等降低不良環境影響。
4 修復補救措施。對已經受到影響的環境進行修復或補救。
5 重建措施。對于無法恢復的環境,通過重建的方式替代原有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