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熱點:完善審計公開制度是歷史性進步
來源:京華時報發布時間:2011-11-21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審計公開制度的最終目的是建立一個貪官污吏無法生存的社會環境,破解可能導致各種損失的危機;是為了建立一個透明政府、責任政府、高效政府、法治政府。
讓審計結果公布成為社會常態——日前,北京市人大代表建議將審計結果社會公布制度寫進《北京市審計條例(草案)》,并建議各級政府的審計結果在5個工作日內通過媒體、政府網站等方式公布。
從世紀之交國家審計署“審計風暴”的驚喜,到今天提出審計結果5個工作日公開,民眾對審計結果公開的期望和呼聲越來越高,有關機構關于審計結果公開的規定也越來越細致。正在討論的《北京市審計條例(草案)》就規定,除依法不予公開的信息外,審計結果應當按照規定程序向社會公布。
最近10年,審計公開制度建設就在這樣的民主互動中逐步走向完善。這是民眾樂見的結果,也是國家民主政治上的歷史性進步。
2003年的“審計風暴”之后,時任國家審計署署長李金華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審計報告公開的主要目的,就是通過審計報告的公開,促進政府部門行政行為的公開透明,讓社會來進行監督。行政機構不再向某個人或者某個上級部門負責,而是向特定的監督機構、向社會大眾負責。也就是說,審計公開制度真正讓社會民主監督落到了實處。
從企業審計到財政審計,從收入審計到支出審計,審計監督范圍越廣,審計信息越公開透明,對權力的約束力就越強。從經濟角度對行政權力進行監督的審計,其本身也是權力制約機制中最重要的監督因素。
曾經的“審計風暴”,掀翻了多少貪官污吏。2004年,“審計風暴”過后,3個月中有600多人被追究責任;從2000年到2004年,全國審計機構共查出損失浪費資金420多億元,發現大案要案線索9841件。
曾經的“審計風暴”又為國家挽回了多少損失?曾有媒體報道,據不完全統計,2003到2008年,國家審計署共向社會公告審計結果6000多篇,開展了16萬多個績效審計(調查)項目,為國家增收節支459億元,挽回或避免損失405億元。
審計公開制度的最終目的并不是要讓多少貪官污吏倒掉,或是計算為國家避免了多少損失,而是要讓陽光普照,建立一個貪官污吏無法生存的社會環境,破解可能導致各種損失的危機;是為了建立一個透明政府、責任政府、高效政府、法治政府。
一直以來,審計結果公開制度建設在國家層面上步子邁得較快,在地方上則阻力比較大。受各方因素影響,地方審計結果公開力度和問責力度都不夠。倘若北京市能以立法的形式確立審計結果公布制度,在審計結果公開常態化方面邁出積極的一步,將對推動地方審計結果公開制度完善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而這一制度所帶來的社會政治文明進步,令人充滿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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