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教師資格教育心理學復習資料(八)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11-12 14:21:02
活潑好動、情感發生快而多變、思維言語動作敏捷、易適應環境、親切、樂觀、浮躁、穩定性差
粘液質
沉著冷靜、情緒發生慢而弱、思維言語動作遲緩、穩定、安靜、堅韌、有自制力、執拗、淡漠
抑郁質
軟弱萎縮、情緒發生慢而強、富于自我體驗、孤僻、言語動作細小無力、敏感、羞怯
二、性格
(一)什么是性格。
性格是一個人在對現實的穩定的態度 和習慣化了的行為 中表現出來的人格特征。
1.性格表現在人對現實的態度和與之相適應的行為方式上。
2.性格是個體穩定的人格心理特征。
3.性格又是人格中具有核心意義的心理特征。性格有好壞之分。
(二)性格的結構
1.性格的靜態特征。
(1)性格的態度特征。主要體現在:對待社會、集體、他人態度的特征。
(2)性格的理智特征。性格的理智特征是指在認識過程中所表現出來的性格特征,具體表現在,在感知方面有被動感知型、主觀觀察性、詳細羅列型、和概括型等。
(3)性格的情緒特征。性格的情緒特征是指一個人情緒活動的強度、穩定性、持續性以及主導心境方面的特征。有的人始終保持高昂的情緒、飽滿的熱情。
(4)性格的意志特征。性格的意志特征是指人在意志行動中所表現出來的性格特點,表現在一個人習慣化的行為方式中的如下四個方面的特征:一是一個人是否有明確的行為目標方面的性格特征;二是對行為自覺控制水平方面的性格特征;三是在緊急或困難條件下表現出來的性格特征;四是在經常和長期的工作中表現出來的性格特征。
2.性格的動態結構。上述性格靜態特征的幾個方面并不是相互分離的,而是彼此關聯、相互制約、有機地組成一個整體的。一般來說,性格的態度 是性格的核心。
另外,性格的各種特征并不是一成不變的機械組合,常常會在不同的場合下顯露出一個人性格的不同側面。
(三)性格的類型
性格類型有許多不同的分類方法,根據不同的標準,可以把性格分為不同的類型。
1.根據照知、情、意在性格中的表現程度,可分為理智型、情緒型 和意志型。
2.根據個人的獨立性程度,可分為獨立型和順從型。
3.根據個人心理活動的傾向性,可分為內情型和外傾型。
4.根據個體的社會生活方式,可分為理論型、經濟型、審美型、社會型、權力型和宗教型。
三、人格特征的相互關系(論述)
※ 性格、能力、氣質都屬于人的人格心理特征,彼此之間相互滲透、相互制約,發揮著整體功能。
(一)性格與能力。
性格與能力是有區別的。能力反映一個人的智慧特征,是決定心理活動效率的心理因素,是順利完成某種活動的基本條件;性格則表現為人的活動指向什么、采取什么態度、怎樣進行。
性格能與能力也是相互聯系、相互影響的。首先,能力影響著性格的形成于發展。其次,性格制約著能力的形成與發展。
(二)性格與氣質
性格與氣質是有區別的。首先,性格是指人在對現實態度和行為方式中所表現出來的人格心理特征。它主要是在后天的生活環境中形成的,氣質是表現人的心理和行為活動的動力特征。其次,氣質是具有較強的穩定性,不易改變;性格雖然也具有穩定性,但在社會生活的影響下,通過個體的主觀努力可以發生變化,可塑性較大。再次,氣質反映一個人的自然實質,無好壞之分;而性格則反映一個人的社會實質,具有社會評價意義。
性格與氣質又有密切聯系、相互影響。首先,氣質使性格帶有某種獨特的色彩。其次,氣質可以影響性格的形成和發展的速度。再次,性格對氣質也產生一定的影響,在一定程度上掩蓋和改造氣質的某些特征,使之服從于生活實踐的要求。
第四節 行為方式與健康人格
一、行為及行為方式。
二、健康人格及其標準。
健康人格是具有積極傾向性的心理品質或特征的總和。健康人格本身具有層次之分。(第一)低層次的健康人格是指沒有精神障礙。第二層次的健康人格是指不僅沒有人格障礙,而且能對來自機體內部和外部的各種積極做出良好并積極的適應。第三層次是最高層次的健全人格,它包含著前兩層內涵,同時還包括能充分發揮自己的潛能、為社會創造價值等,即達到自我實現。
當代健康人格的主要標準有:(多選)
側重于人格的智力因素
1.智力正常。
2.認知客觀、準確。
3.開拓進取、創新的精神。
4.社會適應能力和解決問題能力。
側重于人格的情感因素
5.道德責任感。
6.事業心和工作能力。
7.情緒調控能力。
8.人際關系融洽。
側重于人格的意志因素
9.意志堅強可控。
10.獨立性和自主性。
三、健康人格行為方式的特征(多選)。
1.結構的統一性和規則性。
2.對現實的充分感知。
3.自知之明。
4.對行為隨意控制的能力。
5.自尊或認可。
6.建立誠摯關系的能力。
7.效率和責任。
四、應對
(一)什么是應對。
應對是指個體在面臨壓力是為減輕其負面影響而做出的認知和行為的努力過程。
應對具有如下特征:(多選)
1.環境性。2.過程性。
3.策略性。4.反應性。
4.中介調節性。
(二)應對的功能及其策略。
1.應對的功能。應對的功能可分為三方面:①采取直接的行動以消除或減少壓力及增加處理壓力的資源,稱為問題取向的應對;②重新認識壓力,以便易于處理壓力,稱為認知評估取向的應對;③處理由壓力所導致的緊張、焦慮等應對方式,稱為情緒取向的應對。
2.應對策略。(多 簡 典型的)
(1)積極認知壓力。面對壓力,要對其有明確的、積極的、辯證的認識。首先,在思想上要承認壓力的存在。其次,在思想上接納壓力。
(2)情緒定向應對和問題定向應對相結合。
(3)明確自我效能,調整奮斗目標。
(4)社會支持。
五、利他行為
(一)什么是利他行為。
利他行為是一種自發形成的,把幫助別人當做唯一的目的,且不期期望任何外在籌賞的社會行為。利他行為應該包括下面四種特征:①它必須是出自自覺的愿望,具有自責權利;②它必須是以利他為目標的;③它不應該附帶外在籌商期望;④它包括利他者本身的損失成分。
(二)利他行為的種類。
利他行為的表現形式多種多樣,可以依據不同的標準分類。
1.從理論上看,可分為生物性利他行為和心理性利他行為。
2.從機能范圍看,可分為:①親屬性利他行為,②互惠性利他行為,③平衡性利他行為。
3.從情景狀態看,可分為:①緊急性利他行為,②急需性利他行為,③慣常性利他行為。
4.從行動動機看,可分為自我利他行為和純利他行為。
(三)影響利他行為的因素
影響利他行為的主客觀因素比較多,主要把它們歸納利他者、情境、受助者征和社會文化四種因素。
1.利他者。
(1)認知因素。(2)情緒因素。
(3)移情。(4)年齡、性別、宗教信仰等因素。
2.情境。
(1)研究旁觀者效應的社會心理學家拉塔尼和達利認為,“他人在場”是影響利他行為的重要因素。(2)榜樣的作用。
3.受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