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下半年心理咨詢師考試考前案例分析輔導10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1-10-26
2011年下半年心理咨詢師考試報名進行中,小編特編輯整理心理咨詢師考試相關資料、試題,希望對您的考試有所幫助!
案例三
一、一般情況:
求助者:黃某,女,32歲,已婚,大學畢業,某公司會計。
二、求助者自述
自述:心情不好,煩躁,內心苦悶,愛發脾氣等3個月
三咨詢師觀察了解到的情況
求助者進入 咨詢室時,衣著整齊 ,舉止得體,愁眉苦臉,煩躁不安。說話時思維條理清晰,說到傷心處,情緒激動,多次哭泣,求助愿望迫切。
出生在干部家庭,生活條件優越,是家里最小的。媽媽脾氣大,爸爸很和氣。家教非常嚴,媽媽對孩子們交朋友、出門和回家的時間嚴格控制,但在吃穿用上很溺愛。性格外向活潑,但好朋友不多。與丈夫經同事介紹認識、結婚,兩年前生有一子。從懷孕開始,夫妻之間的矛盾起來越激烈,經常 為生活中的瑣事爭吵。3個月前,發現丈夫有外遇,想離婚,被家人勸止。
參考答案:
一、求助者在心理方面的主要癥狀是:情緒低落、情緒不穩、意向下降,興趣下降、焦慮、緊張。
二、根據求助者的癥狀,應與如下診斷相鑒別:
1、與精神病相鑒別:根據病與非病的三原則,求助者的知情意是統一、一致的,對自己的心理問題有自知力,有主動求醫的行為 ,無邏輯思維的混亂,無感知覺異常,無幻覺、妄想等精神病的癥狀,因此可排除精神病。
2、與抑郁癥相鑒別:該求助者存在明顯抑郁情緒,情緒低落,意向下降,興趣下降 ,但皆因內心沖突引起,且程度不嚴重,也無自殺傾向和自我評價低等癥狀,未嚴重影響社會功能和邏輯思維,因此可以排除抑郁癥。
3、與神經癥相鑒別:求助者躍然存在抑郁、焦慮、猜疑等癥狀,但時間持續短,內容未充分泛化,未嚴重影響社會功能和邏輯思維,且求助者的心理沖突帶有明顯的道德色彩,與神經癥性的心理沖突的變形不同,因此可以排除神經癥。
三、咨詢師收集的該求助者的資料如下:
1、該求助者婚姻是否做過心理測驗,施測的項目及測驗結果。
2、該求助者婚姻家庭的資料,家庭中的重要事件與原因,家庭的現狀與過去的比較。
3、該求助者以往解決問題的行為模式。
4、該求助者個性特征的特點。
5、該求助者社會支持系統的作用。
6、該求助者對未來的希望。
7、該求助者的早年回憶,有無負性情緒記憶。
8、該求助者性欲的發展及性生活的相關情況。
四、與該求助者進行攝入性談話時,要注意:
1、態度必須保持中立。
2、提問中避免失誤。
3、在攝入性談話中,除提問和引導性語言外,不能講任何題外話。
4、不能用指責、批判性語言阻止或轉移該求助者的談話內容。
5、在攝入性談話后不應給出絕對性結論
6、結束語要誠懇、客氣。
案例四
一、一般情況
求助者:李某某,男,漢族,28歲,未婚,某外企公司職員。
二、求助者自述
1個月前開始出現煩躁不安的癥狀,總感覺焦慮、緊張,晚上翻來覆去總是不能入眠,即使睡著了,夢也很多,容易醒,介尚能入睡,早晨醒后感覺頭痛,疲勞,全身酸痛。
三、咨詢師觀察了解到的情況
求助者自幼身體健康,未患過嚴重疾病,家庭中未發生過重大變故。家中經濟條件較為優越,由于是獨子,很受父母寵愛,同時管教也很嚴厲,養成追求完美的習慣。性格比較內向,不善言談,喜歡安靜,很少與同伴玩耍、作游戲,從小學到大學,學習成績很好,一直都名列前茅。
參考答案
一、對該求助者目前的狀態進行如下的資料整理。
1、精神狀態:(1)注意力不集中;(2)緊張不發,焦慮 .
2、生理功能改變,即軀體異常感覺;頭痛、疲勞、全身酸痛、睡眠障礙。
3、社會功能狀況:工作效率下降。
二、對該求助者的初步診斷是:一般心理問題
診斷依據:
1、由于工作失誤產生內心沖突,并因此而體驗到不良情緒,如后悔、自責、緊張、焦慮。
2、不良情緒持續滿1個月不能自行化解。
3、不良情緒反應仍在相當程度的理智控制下,始終能行為不失常態、基本能維持正常生活、學習、社會交往,但效率有所下降。
4、自始至終,不良情緒的引發僅僅局限于最初事件,即便是與最初事件有聯系的其他事件,也不引起此類不良情緒。
三、在對該求助者進行心理咨詢時,確定談話的內容和范圍時應依據以下參照點:
1、該求助者主動提出的救命內容。
2、心理咨詢師居初診接待中觀察到的終點。
3、心理咨詢師可以依據依據心理測評結果的初步分析發現問題,進行談話。
4、上級心理咨詢師為進一步診斷而下達的談話目標。
5、談話目標中若有一個以上的內容,應分別處理。
四、在本案例中,咨詢雙方的責任、權利與義務主要包括:
1、求助者的責任:(1)咨詢師提供與心理問題有關的真實資料;(2)積極主動地與咨詢師一起探索解決問題的方法;(3)公開完成雙方的作業。
2、求助者的權利:(1)有權利了解咨詢師的家訓背景和執業資格;(2)有權利了解咨詢的具體方法、過程和原理;(3)有權利選擇或更換合適的咨詢師;(4)有權利提出轉介或中止咨詢;(5)對咨詢方案的內容有知情權、協商權和選擇權。
3、求助者的義務:(1)尊重咨詢機構的相關規定;(2)遵守和執行商定好的咨詢方案各方面的內容;(3)尊重咨詢師,遵守預約時間,如有特殊情況提前告知咨詢師。
4、咨詢師的責任:(1)遵守職業道德,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2)幫助求助者解決心理問題;(3)嚴格遵守保密原則,燕說明保密例外。
5、咨詢師的權利:(1)有權利了解與求助者心理問題有關的個人材料;(2)有權利選擇合適的求助者;(3)本著對求助者負責的態度,有權利提出轉介或中止咨詢。
6、咨詢師的義務:(1)向求助者介紹自己的受訓背景,出示營業執照和執業資格等相關證件;(2)遵守咨詢機構的相關規定;(3)遵守和執行商定好的咨詢方案各方面的內容;(4)尊重求助者,遵守預約時間,如有特殊情況提前告知求助者。
案例五
一、一般情況
求助者:錢某某,女,漢族,35歲,已婚,大專,某中學教師,經濟善良好。
二、求助者自述
近3個月來一直處于低落狀態,經常 感到委曲,有時獨自落淚,認為現實是冷酷無情的,覺得對許多事情都提不起精神,工作生活沒有意思,對未來的婚姻生活悲觀失望,認為夫妻感情已經走到了盡頭,終日生活在悔恨和痛苦之中。
三、咨詢師觀察了解到的情況
求助者自幼身體健康,未患過嚴重疾病。從小性格較內向,聽話,在大人眼中是個乖孩子,沒有什么過錯讓父母擔心,父母要求較嚴格,從小到大學習和生活一帆風順。24歲時與現在的丈夫自由戀愛結婚,婚后夫妻感情一直很融恰,自己感覺很幸福。3個月前她突然發現丈夫與一年輕的女子有不正當關系,就感覺天要塌下來,非常氣憤悔恨交加,與丈夫大吵一場。在與丈夫的矛盾沖突下,日漸憔悴,情緒低落,脾氣變得暴躁。感到別人談論婚姻問題時,就特別第三、脆弱,后來甚至看到年輕人談戀愛都感到受不了。雖然還能堅持工作,但積極主動性較前降低,生活的興趣也在不如此前了。自己也想通過一些途徑改變現狀,如向朋友傾訴,尋求幫助,卻難以解脫,故前來進行心理咨詢。
參考答案:
一、對該案例的初步分析印象是:嚴重心理問題。
理由:
1、引起"嚴重心理問題"的原因,是較為強烈的、對個體威脅圈套的現實刺激。丈夫的外遇使該求助者有著痛苦情緒體驗,如悔恨、惱怒、情緒低落等。
2、從產生痛苦情緒開始,痛苦情緒持續時間在兩個月以上,半年以下。
3、遭受的刺激強度大,反應強烈。有短暫地推動理性控制,如氣憤、爭吵;在后來的持續時間里,痛苦逐漸減弱,但是,單純地依靠"自然發展"或"非專業性的干預",都難以解脫;對工作和生活有一定程度的影響。
4、痛苦情緒被最初刺激引起,而且與最初刺激相類似、相關聯的刺激,也可以引起此類痛苦,即反應對象被泛化。
二、與該求助者進行談話時,對談話內容的選擇應把握的原則如下:
1、適合求助者的接受力,符合求助者的興趣。
2、對求助者的病因有直接或間接的針對性。
3、對求助者的個性發展或矯正起關鍵作用。
4、對深入探索求助者的深層病因有意義。
5、對求助者癥狀的鑒別診斷有意義。
6、對求助者的態度有積極作用,對幫助求助者改善認知和正確理解問題有幫助。在選擇談話內容時有大禁忌。即不可把精神分裂癥的癥狀作為談話和討論的內容。
7、談話法有效實施的關鍵在于,咨詢師是否能正確把握求助者的精神狀態和行為特點。
三、與該求助者進行攝入性談話時應注意:
1、態度必須保持中性。在接待、提問、傾聽的過程中,態度必須保持中性,咨詢師的面部表情、提問的語調、動作,均不可表達出對談話的哪些類內容感興趣,不然可能有暗示和誘導因素介入到攝入性談話中,從而使求助者的報告產生偏離,丟失客觀信息。
2、提問中失誤。
3、在攝入性談話中,除提問和引導性語言外,不能講任何題外話。
4、不能用指責、批判性語言阻止或轉移該求助者的談話內容。
5、在攝入性談話后不應給出絕對必結論。
6、結束語要誠懇、客氣,不能用生硬的話估結束話,以免引起求助者的誤解。
四、結合本案例,對咨詢效果評估時間和方法如下:
1、對咨詢效果評估的時間:(1)在開始1次或幾次咨詢后進行評估;(2)在咨詢結束前評估;(3)在咨詢后追蹤復查時評估。
2、對咨詢效果評估方法:(1)對照咨詢前后測驗的結果進行;(2)根據該求助者自我報告進行評估;(3)根據該求助者家人、朋友、同事的報告進行評估;(4)根據該求助者社會生活適應狀況的改變程度進行評估;(5)根據咨詢師對該求助者各方面的觀察進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