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工資改革應適當向傾斜基層
來源:安徽育路網發布時間:2011-09-09 15:14:14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記得前年某個時候,曾參加了一次為期三天的公務員法相關法規的培訓。在那次培訓會上,有位老師(政府官員)在談到公務員工資改革時指出,從總體上來說公務員工資改革是失敗的,并沒有達到改革的目的。原因就在于它進一步加大了公務員之間的工資差距,即官越大工資越高,還直接誘導了一些公務員不擇手段謀官。
其實,這位老師說的一點都沒有錯,很多身在基層的工作人員都深有體會。雖說那次工資改革的確給公務員增加了將近一倍多的工資(當然也包括機關工人和事業干部),但自那以后,公務員之間的工資差距就在不斷拉大。比如,有位同志工作了20年,才勉強混了個副主任科員,人家與其同期參加工作的副科級公務員每月要比他多拿500多元。憑什么呢?就憑人家是領導。還有,他原來與單位一把手的工資只差200多元,而現在差距近1000多元。有一點不同的是,人家現在五十多歲了。
領導的工資高不僅體現在職務、級別上,還體現在各種津補貼上,以及獎金(第13個月工資)上。可以說,公務員工資改革領導受益最大,越是大官,當的時間越長,受益越大。關于這一點,可以直接從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工作津貼、生活津貼等晉升的數據上看出。除此之外,就是那些剛參加工作的人也很劃算:有些工作了20年的同志卻只比人家多不到200元!
領導官越大工資越高,越是基層工資越低,新參加工作的與工作了幾十年的沒什么兩樣!不知道這樣的工資改革到底在體現啥?難道這就是公務員工資改革的初衷?如此加大差距的改革又咋能體現社會公平與和諧?
眾所周知,2006年7月1日,我國公務員開始實行新的工資制度。這是我國自新中國成立以來經歷的第四次大的工資制度改革。那次的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正是按照《公務員法》的要求,適應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發展,立足中國國情,為建立科學和規范的公務員工資制度而制定的一項重要決策。其改革的主要目的就在于建立科學、完善的公務員工資制度,解決原來公務員收入分配領域存在的突出矛盾,尤其是要實現公務員隊伍收入分配的內部公平性,同時嚴格規范各種津貼、補貼制度。
公務員在承擔的職責大體相同的情況下,工資水平卻存在著大的差異,嚴重違反了薪酬管理的內部公平性原則,沒有達到公務員法和公務員工資改革縮小差距、適當向基層傾斜的目的。況且,如今各級領導都在大講特講要重視基層,要關心基層干部的成長等等。可從實踐中看來,那次工資改革的目的并沒有達到預期的目的,仍有一段距離。同樣是國家公務員,工資卻存在著巨大的差異。如此,誰還想在基層安心工作?當然,合理的差距是應該有的,但太大了就有問題了,就說明改革還有待于深化和完善。
再說,我國絕大部分是基層公務員,尤其是縣鄉兩級的公務員條件艱苦,工作頭緒繁多,獲得升遷的機會少,許多人往往只能在科級以下職務等級上走完自己的職業生涯,甚至有的工作到退休還是科員一個。盡管他們承擔著大量的、具有較高難度的工作,掌握著國家政策的實施,但他們的貢獻和價值在工資水平上卻無法得到體現,他們只能拿低工資。這樣的不公,會影響他們的主觀能動性和工作積極性的充分發揮。
領導與一般人員工資差距加大,還會進一步強化了“官本位”意識。由于一般公務員工資不高,當官是提高工資的唯一途徑。這樣無疑會強化公務員隊伍中的“升官發財”意識,即只有想方設法地將行政職務搞上去,才有可能獲得較高的工資的待遇。這樣就會產生一個不可回避的問題:在特定的環境下,一部分公務員會為了謀求職務晉升而不擇手段,甚至出現買官賣官的丑惡現象。
以往許多人一提到公務員就恨之如骨,或者羨慕的不得了,甚至把公務員吹上了天,以為當個公務員就可以拿高工資高福利了,就可以大肆享受奢華生活了,就可以福利分房了,就可以看病全報銷了。其實不然,現實中最基層的公務員還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的工資待遇高。相對來說,事業干部職稱晉升比較公平。公務員中等級森嚴,差距較大,尤其是處在最基層的公務員,他們辛苦一生,沒有任何晉升的機會,只有拿最低的工資,誰又能理解其中之味?因此,必須正確看待和評價公務員;公務員工資改革還得繼續完善下去,其改革仍任重道遠。建議建議工資改革要適當向基層公務員、干部傾斜,這樣才更加公平公正。
更多關于安徽公務員考試培訓等的信息,請點擊安徽公務員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