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河南要求公務員招錄殘疾人優先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08-27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近日,福建和河南相繼出臺《福建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和《河南省殘疾人事業“十二五”發展規劃》(以下簡稱《綱要》和《規劃》),提出“行政機關帶頭招殘疾人”、“公務員優先招殘疾人”、“建立崗位預留制度”的政策。
8月25日,4位殘疾人致信國家公務員局,建議對福建和河南兩地的做法予以推廣。
今年5月15日“助殘日”,4位殘友曾聯名致信國家公務員局,建議行政機關帶頭履行法定義務招錄殘疾人、設立公務員專項崗位,并修改公務員招錄中對殘疾人的限制性條款。建議信在網絡發布后,短短幾日就得到一千多名殘友及家屬支持。
來自深圳的視力二級殘疾人楊仁良坦言,對助殘日建議信能起到多大作用曾經很擔憂。“除了北京殘聯表示擬修改相關政策外,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沒有給予正面的答復。現在看到福建和河南的新政策體現了建議信中的多項主要訴求,感到特別欣慰。”
福建省在《綱要》中提出,各地招錄公務員,合適崗位要優先招收殘疾人。各級政府要將殘疾人就業納入各級政府就業聯動公共服務項目和就業督導工作范圍。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帶頭安置殘疾人;將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納入各級文明單位考評指標。
《綱要》還要求,各地新招錄公務員根據招錄崗位設置需求,對于合適崗位,優先招收殘疾人大學生;事業單位經人事部門批準可單獨考錄殘疾人大學生。
而河南省政府近日發布的《規劃》提出在公務員招考、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時,不得拒絕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報考和錄用。河南還要求切實落實按比例就業政策,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帶頭安排殘疾人就業,促進更多殘疾人在各類用人單位按比例就業,逐步建立殘疾人按比例安排就業崗位預留制度。
《規劃》提出,未來5年,河南將進一步完善殘疾人就業促進和保護政策措施,培訓40萬殘疾人,城鎮新增殘疾人就業10萬人。
記者看到,4名殘疾人再次致國家公務員局的《建議信》中認為:福建和河南兩省制定的“優先”、“帶頭”、“預留崗位”新政策,為落實法律法規的要求提供了具體細化的思路和方式,有助于打破以往存在的“落實難”局面,體現了行政部門對殘疾人態度的傾斜,比現行的法律法規更加人性化。
殘疾人就業促進網首席專家、中央財經大學法學教授黃震表示:“按照殘疾人保障法規定,國家實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制度,行政機關就要帶頭遵守。福建和河南為其他地區落實按比例就業做一個示范和引領。”
長期關注就業歧視問題的北京瑞風律師事務所著名公益律師李方平認為:“按照法律的要求,行政部門招用人員中殘疾人比例應達到1.5%,福建和河南已經在消除殘疾歧視方面采取了實質性的步驟,希望中央行政機關采取更加積極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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