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國考申論熱點:政府怎樣當好管家
來源:華圖教育發布時間:2011-11-14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背景材料」
2011年3月15日,政府工作報告正式發布。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成為今年中央政府的工作重點之一。報告指出,要強化政府社會管理職能,廣泛動員和組織群眾依法參與社會管理,發揮社會組織的積極作用,完善社會管理格局。
剛剛結束的全國兩會上,社會管理的話題引發代表委員們廣泛熱議。
此前,胡錦濤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社會管理及其創新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強調,要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發社會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的總要求。
概括上述材料,寫一篇文章。
「解析」
科學管理好社會,各級黨委政府責無旁貸。當前,我國既處于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又處于社會矛盾凸顯期,社會管理領域面臨的挑戰還不少。當好這個管家,并不容易。京佳認為,要從最大限度激發社會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至少這三個方面入手。
第一,要最大限度激發社會活力,發揮黨委政府主導作用之間。
要創新社會管理,激發社會活力,促進社會和諧,維護社會穩定,一個重要前提是切實發揮好黨委的領導和政府的主導作用。
對各級黨委而言,主要是不斷提高引領、管理、服務社會的能力,尤其是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對各級政府而言,關鍵是強化其社會管理職能,努力為老百姓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務;在黨委政府主導的前提下,發揮群眾參與的基礎性作用。
社會管理要緊緊依靠人民群眾,發揮他們的創造性。要從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的高度,來看待和處理這一問題。一定要堅持黨的群眾路線,尊重、相信、依靠人民群眾;在社會管理中,也要處理好個性化與社會化的關系。一方面通過教育引導提升每個人的素質,另一方面通過權利、義務和責任的統一規范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最終實現維護社會秩序、促進社會和諧的目的;群眾合理訴求能夠得到保障,社會保持和諧穩定,是社會管理工作的重要目的。
第二,要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
社會的和諧,離不開民生的改善。要通過改善民生來搞好社會管理、促進社會和諧。
說到底,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核心就是改善民生,贏得民心;我們要牢固樹立“民生是關鍵”意識,堅持“共建、共享、共創、共有”執政理念。
我們要加大投資,解決好老百姓最關注的就業、社保、公租房、教育、衛生等民生問題,為群眾提供更高品質、更加持久、更廣覆蓋的民生套餐。
推進社會管理工作模式改革沒有固定模式,京佳認為,必須以符合地區實際為前提,以最大多數群眾滿意不滿意為衡量標準,以理順體制機制、提高政府效能、優化公共服務、保障群眾利益為目標。
第三,要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
減少不和諧因素,前提是照顧好百姓利益關切,處理好百姓利益關系。
應全力縮小貧富、城鄉、區域“三個差距”。
貧窮不是社會主義,差距拉大也不是社會主義。縮小“三個差距”,這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是促進社會和諧的根本舉措。從這個意義上說,也是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應有之義。
減少不和諧因素,還要處理好百姓糾紛,化解人民內部矛盾,把矛盾消除在萌芽中。
在最基層接待群眾上訪,在第一時間、第一現場發現和化解矛盾糾紛,可以避免小問題釀成大矛盾或群體性事件。
我們要求基層組織探索信訪和人民調解的一線工作法,主動介入抓預防。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隱患建檔造冊,完善工作預案,責任落實到人。
最終,把大量的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和萌芽狀態,把握住了促進社會穩定和諧的主動權和主導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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