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職業道德不妨引入“底線”約束
來源:嘉興日報發布時間:2011-11-09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近日下發的《公務員職業道德培訓大綱》引起社會各界關注,全國公務員將在“十二五”期間輪訓“官德”。為期一周的培訓結束后,每個人都需要提交一份培訓心得。
其實昨天已有媒體報道,有國家機關公務員剛參加了培訓,將培訓內容描述成“愛國教育、為人民服務、清正廉潔”等價值觀加上“海瑞、包拯”等古代清官的故事,并坦言“道德培訓相對務虛”。
我們的道德培訓給人“務虛”的印象,僅僅是培訓本身“務虛”嗎?恐怕不是。不是培訓本身“務虛”,而是道德、職業道德的內涵有點“務虛”。說到道德,我們經常談論“價值觀”,而且止于觀念層次,帶有哲學清談的味道。“愛國教育、為人民服務、清正廉潔”的要求,乍聽很實在,其實還是給人一種過分抽象的感覺。
這是中國道德建設中的一個老問題,道德的調子很動聽,但底線到底在哪里,不清楚,F在世界上很多國家都將公務員倫理道德要求規范化,以禁止性規定為主,不務虛言,便于操作,并付諸立法。美國《行政部門雇員倫理行為準則》,對公務員收入、收禮、職權行使、利益沖突等諸多方面進行了細致的規范,比如外來的禮品什么能夠接受、什么不能接受,政府雇員相互能夠贈送價值多少的禮品,都有詳細規定。
我們的公務員行為規范名為“規范”,卻很“虛”,最大特點可以概括為“上不封頂,下不保底”。上不封頂,是說它進行道德倡議,用很高的標準來要求公務員,自然是公務員道德水平越高越好。公務員只要做到其中一兩條,幾乎就成了大圣人了,比如他做到克己奉公、淡泊名利,能說他不是圣人?下不保底,是它沒有劃定道德底線,做不到克己奉公、淡泊名利,很可能干脆就干起了損公肥私、權錢交易的勾當。
公務員行為規范的這種“上不封頂,下不保底”,實際上是我國道德倫理的一個傳統特征,富價值理性,缺工具理性;長于價值標榜,短于制度設計和底線約束。結果,道德標準極高,要求極嚴,但在現實利益誘惑下,很少有人做到,形成士大夫階級普遍的道德偽善,即人們常說的“說一套,做一套”,或曰言行不一、表里不一。
要實現公務員職業道德的現代化,有必要向其中引入道德底線,對公務員進行職業道德的底線約束。公務員職業道德,宜乎正名為“公務員倫理”,強調規范性。強調底線要求,似乎是降低了職業道德的標準。但劃定了底線,就可以借助法的剛性守住最低標準,沒有更差。不排除在此基礎上,再提出更高道德標準。如果沒有底線,必然更高做不到、底線亦不保,結果往往是沒有最壞、只有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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