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1、教育評價的分類,按評價基準分為:相對評價、絕對評價、個體內差異評價;按評價功能分:診斷性評價、形成性評價、總結性評價 2、對高等教育評價理解為:高等教育評價是根據高等教育的目的和標準,采用科學的態度和方法,對高等教育工作中的活動、人員、管理和條件的狀態和效績,進行質和量的價值判斷。 3、由高等教育評價主體形成了校內評價體系、社會評價體系、評價中介機構。 4、高等學校的綜合評估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合格評估,一種是水平評估 5、課程評估的內容主要包括:課程教育目標、教學條件、教學實施過程、教學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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