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翻譯專業資格考試相關問題 問:誰負責組織實施全國翻譯專業資格考試? 答:根據國家人事部《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定》人發[2003]21號)的精神,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在國家人事部指導下,由中國外文出版發行事業局(以下簡稱"中國外文局")組織實施與管理。中國外文局組織成立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專家委員會。 中國外文局翻譯專業資格考評中心負責翻譯考試的 具體實施工作,負責各語種各級別考試命題、閱卷、建立題庫等工作,并承擔全國資深翻譯(正高職)和一級翻譯(副高職)考核、考試和評審工作。全國翻譯專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分別由國家人事部考試中心和國家外國專家局 培訓中心具體承擔。即:國家人事部考試中心負責翻譯筆譯考試考務工作,國家外國專家局培訓中心負責翻譯口譯考試考務工作。 問:通過這個考試可以實現什么目標? 答:首先,通過目前國內統一的、最具權威的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可以對社會上從事和有從事翻譯工作的人員的翻譯能力和水平做出比較科學、客觀、公正的評價。其次,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是在充分考慮到與翻譯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相銜接基礎上,對全國翻譯系列職稱評審進行的一項積極的、富有改革意義的重大舉措。考試在全國范圍實行后,不再進行相應翻譯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工作。通過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取得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的人員,用人單位可根據需要,按照《翻譯專業職務試行條例》任職條件要求 應聘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此外,通過考試,可以規范和促進國內翻譯市場發展。同時通過對翻譯專業人員水平和能力的評價,可以為不斷規范化的翻譯市場提供高質量的服務;可以更好地維護客戶和翻譯人員雙方的利益。 問: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與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是什么關系? 答: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已納入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統一規劃和管理。 問: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等級與專業能力是如何劃分和要求的? 答: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等級劃分與專業能力:(一)資深翻譯:長期從事翻譯工作,具有廣博學文化知識和國內領先水平的雙語互譯能力,能夠解決翻譯工作中的重大疑難問題,在理論和實踐上對翻譯事業的發展和人才培養做出重大貢獻。(二)一級口譯、筆譯翻譯:具有較為豐富的科學文化知識和較高的雙語互譯能力,能勝任范圍較廣、難度較大的翻譯工作,能夠解決翻譯工作中的疑難問題,能夠擔任重要國際會議的口譯或譯文定稿工作。(三)二級口譯、筆譯翻譯:具有一定的科學文化知識和良好的雙語互譯能力,能勝任一定范圍、一定難度的翻譯工作。(四)三級口譯、筆譯翻譯:具有基本的科學文化知識和一般的雙語互譯能力,能完成一般的翻譯工作。 問: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證書分為哪幾種? 答:證書分為口譯與筆譯兩類,分別頒發,目前通過考試頒發的證書有:三級筆譯證書、二級筆譯書三級口譯證書和二級口譯證書。 問:資深翻譯、一級翻譯取得的方式是怎樣的? 答:資深翻譯實行考核評審方式取得,申報資深翻譯的人員須具有一級口譯或筆譯翻譯資格(水平)證書;一級口譯、筆譯翻譯實行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方式取得。資深翻譯和一級口譯、筆譯翻譯評價的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問:二級口譯、筆譯翻譯和三級口譯、筆譯翻譯取得的方式是怎樣的? 答:二級口譯、筆譯翻譯和三級口譯、筆譯翻譯實行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標準的考試辦法。申請人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口譯或筆譯翻譯的考試。 問: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報名條件是什么? 答:本考試面向全社會,重在考核各行各業從事翻譯工作的人員的實際能力和水平。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恪守職業道德,具有一定外語水平的人員,不分年齡、學歷和資歷,均可報名參加相應語種、級別的考試。 問:證書定期登記制度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答:根據國家人事部的有關規定,取得翻譯資格考試證書后,對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實行定期登記制度,即:每3年重新注冊登記一次,一次注冊有效期3年。 問: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實行定期登記制度的意義是什么? 答:為使翻譯專業人員的能力和水平不斷提高,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持有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者,在證書有效期滿前,應按規定到指定的機構辦理再次登記手續。再次登記,還需提供接受認定機構翻譯繼續教育或翻譯業務培訓的證明。逾期不辦理的,證書自行失效。 問: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如何與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接軌? 答:二級口譯、筆譯翻譯和三級口譯、筆譯翻譯的相應語種實施全國統一考試后,各地、各部門不再進行相應語種的翻譯及助理翻譯專業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工作。取得二級口譯、筆譯翻譯或三級口譯、筆譯翻譯資格(水平)證書,并符合《翻譯專業職務試行條例》翻譯或助理翻譯專業職務任職條件的人員,用人單位可根據需要聘任相應職務。 問:外籍及港、澳、臺地區的翻譯人員是否可以參加考試? 答:經國家有關部門同意,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臺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本規定要求的,也可報名參加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并申請登記。 問:此考試設置哪些語種? 答: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設英、日、俄、德、法、西、阿等語種。2003年只試點英語考試,其它語種考試另行通知。 問:此考試每年舉行幾次? 答: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試點期間,每年進行一次。(2003年12月6至7日在北京、上海、廣州三城市進行英語翻譯試點考試,2004年5月30日在全國20個省、區、市進行英語翻譯試點考試)翻譯考試在全國范圍實行后,將根據兩次試點考試情況決定,但原則上一個語種每年只進行一次。從明年開始,將每年舉辦兩次考試。時間分別是5月的最后一個周末(星期六、星期天)和12月的最后一個周末(星期六、星期天)。具體考試次數、時間以考前通知為準。 問:各語種、各級別考試如何分類? 答:各語種、各級別均設口譯和筆譯考試。口譯考試分為:《口譯綜合能力》和《口譯實務》;筆試考試分為:《筆譯綜合能力》和《筆譯實務》。 問:一個人是否可以同時報考口筆譯的考試? 答:考生根據本人的實際水平和能力,可以同時報考同一語種、同一級別的口筆譯的考試;也可以報名參加不同語種、不同級別口筆譯的考試。 問:各科目考試時間是如何規定的? 答:各級別口譯、筆譯考試均分2個半天進行。各級別《口譯綜合能力》科目、二級《口譯實務》科目"交替傳譯"和"同聲傳譯"(試點考試暫不考"同聲傳譯")考試時間均為60分鐘;三級《口譯實務》科目考試時間為30分鐘;各級別《筆譯綜合能力》科目考試時間均為120分鐘,《筆譯實務》科目考試時間均為180分鐘。 問:各科目考試的方式如何? 答:各級別筆譯考試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口譯考試采用聽譯筆答和現場錄音方式進行。相應級別筆譯或口譯2個科目考試均合格者,方可取得相應級別、類別《中華人民共和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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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口譯實務 | 楊老師 | 60 | 試 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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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級口譯實務 | 魯 暉 | 64 | 試 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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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筆譯實務 | 王老師 | 43 | 試 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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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級筆譯實務 | 王老師 | 39 | 試 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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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曾麗蘭 糾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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