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09年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的通知
來源:發布時間:2008-12-30 11:07:39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學校:
根據全省實施教師資格制度工作要求,現將2009年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加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人員范圍
在學期間未修學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或在學期間修學過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成績不合格的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非學前教育專業或非幼兒師范學校幼兒教育專業畢業,現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的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非小學教育專業或非中等師范學校師范教育專業畢業,現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的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參加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組織的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成績不合格人員。
申請認定高中教師資格的人員,其前期學歷為師范教育類專科畢業且在學期間修學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成績合格,后取學歷為師范教育類本科畢業,可免于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
具有高等學校擬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師職務或具有博士學位的人員可免于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
所有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修學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且成績合格與否,以申請人的檔案記載為準。
二、教育理論考試科目參考用書
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的參考用書為教育部規劃教材《幼兒教育學基礎》、《幼兒心理學》(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
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的參考用書為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試中心制定的《教育學考試大綱》(適用于小學教師資格申請者,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和《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適用于小學教師資格申請者,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
申請認定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的參考用書為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試中心制定的《教育學考試大綱》(適用于中學教師資格申請者,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和《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適用于中學教師資格申請者,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
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的參考用書為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試中心制定的《教育學考試大綱》(適用于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申請者,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和《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適用于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申請者,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
今年仍將在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試題中增加教師職業道德內容。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人員的教師職業道德考試參考用書為《高校教師職業道德修養》(程敬恭主編,山西出版集團、山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申請認定其它種類教師資格人員的教師職業道德考試參考用書為《新世紀教師職業道德修養》(連秀云主編,教育科學出版社出版)。
以上各類參考用書,省教育廳不組織統一征訂。
三、教育理論考試具體事宜
1、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人員的教育理論考試,定于2009年3月15日上午舉行,考試地點另行通知。
申請認定其它種類教師資格人員的教育理論考試,定于2009年3月22日上午舉行。考試地點設在各市,縣(市、區)不設考點。
2、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的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必須參加省高師培訓中心組織的崗前培訓和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組織的教育理論考試,取得合格證書(在受理認定申請時必須提交崗前培訓合格證和教育理論考試合格證)。申請認定其它種類教師資格人員的教育理論培訓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
3、考試形式為閉卷、筆試,考試時間為90分鐘,各科滿分均為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成績。各科成績全部合格(各科成績均達60分以上)或單科成績合格的人員,由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和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核發《山西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教育教育理論考試合格證》和《單科合格通知》。《山西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教育理論考試合格證》和《單科合格通知》有效期為5年,5年內未取得教師資格的人員應重新參加考試。 4、各高校務于2009年1月5—7日將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且需參加教育理論考試人員報名表及U盤(Excel格式)、參考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和2張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照片(照片后必須用碳素筆或鋼筆寫清楚本人姓名),一同報送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
5、各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務于2009年2月25日前將本市所轄各縣(市、區)參加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人員情況統計表及U盤(Excel格式)上報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Email:jiaoshi60@yahoo.co m.cn)。
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收費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晉價行字[2007]337號)規定執行。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每人每科25元。
全省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的命題、制卷、評卷、登分工作由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承辦,其它工作由各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負責。
四、工作要求
1、各市、各高校應盡快安排本市、本單位的考試報名事宜。
2、各市、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向大中專學校在校學生和社會人員廣泛宣傳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程序,使有志從事教師職業、符合法定條件的人員及時了解有關信息,積極報名。
3、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各市、各高校一定要認真、細致、按時、保質完成各項工作,以保證2009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順利進行。
附:1、山西省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人員情況統計表
2、山西省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人員報名表
根據全省實施教師資格制度工作要求,現將2009年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加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人員范圍
在學期間未修學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或在學期間修學過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成績不合格的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非學前教育專業或非幼兒師范學校幼兒教育專業畢業,現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的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非小學教育專業或非中等師范學校師范教育專業畢業,現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的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參加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組織的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成績不合格人員。
申請認定高中教師資格的人員,其前期學歷為師范教育類專科畢業且在學期間修學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成績合格,后取學歷為師范教育類本科畢業,可免于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
具有高等學校擬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師職務或具有博士學位的人員可免于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
所有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修學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且成績合格與否,以申請人的檔案記載為準。
二、教育理論考試科目參考用書
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的參考用書為教育部規劃教材《幼兒教育學基礎》、《幼兒心理學》(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
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的參考用書為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試中心制定的《教育學考試大綱》(適用于小學教師資格申請者,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和《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適用于小學教師資格申請者,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
申請認定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的參考用書為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試中心制定的《教育學考試大綱》(適用于中學教師資格申請者,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和《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適用于中學教師資格申請者,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
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的參考用書為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試中心制定的《教育學考試大綱》(適用于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申請者,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和《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適用于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申請者,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
今年仍將在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試題中增加教師職業道德內容。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人員的教師職業道德考試參考用書為《高校教師職業道德修養》(程敬恭主編,山西出版集團、山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申請認定其它種類教師資格人員的教師職業道德考試參考用書為《新世紀教師職業道德修養》(連秀云主編,教育科學出版社出版)。
以上各類參考用書,省教育廳不組織統一征訂。
三、教育理論考試具體事宜
1、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人員的教育理論考試,定于2009年3月15日上午舉行,考試地點另行通知。
申請認定其它種類教師資格人員的教育理論考試,定于2009年3月22日上午舉行。考試地點設在各市,縣(市、區)不設考點。
2、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的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必須參加省高師培訓中心組織的崗前培訓和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組織的教育理論考試,取得合格證書(在受理認定申請時必須提交崗前培訓合格證和教育理論考試合格證)。申請認定其它種類教師資格人員的教育理論培訓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
3、考試形式為閉卷、筆試,考試時間為90分鐘,各科滿分均為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成績。各科成績全部合格(各科成績均達60分以上)或單科成績合格的人員,由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和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核發《山西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教育教育理論考試合格證》和《單科合格通知》。《山西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教育理論考試合格證》和《單科合格通知》有效期為5年,5年內未取得教師資格的人員應重新參加考試。 4、各高校務于2009年1月5—7日將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且需參加教育理論考試人員報名表及U盤(Excel格式)、參考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和2張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照片(照片后必須用碳素筆或鋼筆寫清楚本人姓名),一同報送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
5、各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務于2009年2月25日前將本市所轄各縣(市、區)參加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人員情況統計表及U盤(Excel格式)上報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Email:jiaoshi60@yahoo.co m.cn)。
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收費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晉價行字[2007]337號)規定執行。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每人每科25元。
全省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的命題、制卷、評卷、登分工作由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承辦,其它工作由各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負責。
四、工作要求
1、各市、各高校應盡快安排本市、本單位的考試報名事宜。
2、各市、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向大中專學校在校學生和社會人員廣泛宣傳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程序,使有志從事教師職業、符合法定條件的人員及時了解有關信息,積極報名。
3、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各市、各高校一定要認真、細致、按時、保質完成各項工作,以保證2009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順利進行。
附:1、山西省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人員情況統計表
2、山西省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人員報名表
【糾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