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師資格考試《教育學》復習大綱24
來源:發布時間:2008-09-24
第十三章大學生社會實踐活動及指導
1、社會實踐活動在培養人的過程中的作用:促進知識的轉化和知識的拓展;增強大學生的社會意識和社會適應能力;發展大學生的創造才能和組織才能;提高大學生修養,完善個性品質。
2、社會實踐是否列入教學計劃,可分為教學計劃內社會實踐活動與教學計劃外社會實踐活動兩類。
3、教學計劃內的社會實踐活動一般由學校教務處組織。教學計劃外社會實踐活動一般由學校團委、學生會等社團發起、組織。
4、專業實踐活動又稱專業實習。專業實習特點有:活動列入教學計劃,由教務處統一組織;全體同學參加;有較固定的實習基地、效果也比較明顯;是教學過程中不可分割部分。
5、大學生社會實踐活動組織原則:堅持教育效益為主,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兼顧原則;點面結合、以點帶面原則;系統化、分層進行原則;因地制宜、勤儉節約原則。
6、課堂教學、科學研究與社會實踐是高等學校實現教育目標、培養合格人才的三個基本途徑。
了解:
1、教學計劃內社會實踐特點:多與專業教學密切聯系,是教學過程重要組成部分;教育目的明確;多在較固定的社會實踐基地進行;面向全體學生,以集體組織為主。
2、教學外社會實踐特點:主題選擇較為寬泛,不必與專業教學掛鉤;組織形式較為靈活;有一定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3、幾種主要的社會實踐活動:軍事訓練;專業實習;生產勞動;社會調查;智力扶貧;參觀考察。
4、大學生社會實踐活動組織程序:確定活動內容和場所;編制活動計劃;組織活動過程;評估與總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