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創新應當有度
來源:發布時間:2009-01-13
中國證監會風險處置辦公室主任吳清日前表示,金融創新應當有度,金融機構要管理風險而不是冒險,金融監管必須防范化解系統性的風險。
吳清表示,分析這次華爾街投資銀行的失敗,可以得出七方面的啟示。金融機構的產品創新,應當有度。金融機構要管理風險,而不是冒險。投資銀行應是金融服務商,而不是投機商。激勵機制應該重在鼓勵長期的追求。金融監管必須及時防范和化解系統性的風險。系統性的風險,并非是銀行所獨有的。還需要大力發展資本市場。
吳清表示,分析這次華爾街投資銀行的失敗,可以得出七方面的啟示。金融機構的產品創新,應當有度。金融機構要管理風險,而不是冒險。投資銀行應是金融服務商,而不是投機商。激勵機制應該重在鼓勵長期的追求。金融監管必須及時防范和化解系統性的風險。系統性的風險,并非是銀行所獨有的。還需要大力發展資本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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