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執業醫師病理學輔導:斜視的病因學說
來源:考試吧發布時間:2013-12-17
病因學說不一,雖然各有一定的理論根據,但尚無一種學說能夠解釋所有的共同性斜視問題。
1.調節學說:眼的調節作用與眼的集合作用是互相聯系的,一定的調節帶來相應的集合。常常由于調節—集合反射過強,其內直肌的作用有超出外直肌的趨向,而形成共同性內斜視。近視眼看近目標時少用或不用調節,集合力同時減弱,因此其內直肌的張力減低,有時就形成了共同性外斜視。近年來很多事實證明AC/A(調節 性集合/調節,即每一屈光度調節所引起集合的三棱鏡屈光度的數量-三棱鏡度/屈光度)比值,與眼位偏斜有密切關系。
2.雙眼反射學說:雙眼單視是一個條件反射,是依靠融合功能來完成,是后天獲得的。如果在這個條件反射形成的過程中兩眼視力不同,一眼視力受到明顯的感覺或運動障礙(如單眼高度屈光不正,單眼屈光間質、眼底或視神經的病變等)妨礙了雙眼單視的功能,就會產生一種眼位分離狀態即斜視。
3.解剖學說:某一眼外肌發育過度或發育不全、眼外肌附著點異常,眼眶的發育、眶內筋膜結構的異常等,均可導致肌力不平衡而產生斜視。譬如內斜可能由于內直肌發育過強或外直肌發育不良或兩者同時存在而引起。
4.遺傳學說:臨床上常見在同一家族中有許多人患有共同性斜視。文獻上統計數字不盡相同。有的報導多達50%的患者有家族性的傾向,也有報導僅10%上下者,這些事實使人們考慮斜視可能與遺傳因素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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