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丹不是仁丹-醫林漫話
來源:醫學教育網發布時間:2013-05-29
在安冠英先生所著《奇奇怪怪商海經》一書中曾介紹,人丹是有著90多年歷史的上海中華制藥廠的著名產品,而仁丹這一日本產品至少在新中國成立后就再也沒有進入過我們的市場。
20世紀初,日本在中國大量傾銷商品,打擊中國民族工商業,掠奪我國人民的錢財。1907年,上海總商會通電全國,號召開展抵制日貨的愛國運動,全國各地商界可謂是一呼百應。然而,只有仁丹仍然盤踞在中國城鄉,到處可見翹著小胡子的仁丹招貼畫。中醫眼科世家出身的上海商人黃楚九對這小小仁丹在中國大地橫行無忌憤憤不平。1909年黃楚九得到一張“諸葛行軍散”的古方,同時參考自己祖傳的《七十二癥方》,反復研制出新的方劑,做成小粒藥丸,取名為“人丹”。龍虎人丹上市后,黃楚九大力宣傳,凡是貼著仁丹廣告的地方,都貼上醒目的龍虎人丹廣告,與其展開競銷。
日本東亞公司眼看龍虎人丹對他們的仁丹構成了威脅,便控告人丹是“冒牌”、“侵權”醫學教|育網整理,要求中國政府勒令停產。黃楚九聘請上海著名大律師,與日商大打官司。直至上訴到北京最高法院機關,1927年做出終審裁決,判定“人丹”與“仁丹”兩藥各不相干,可以同時在市場上銷售。十年訴訟雖令黃楚九損失10萬余元,但“人丹”的名聲逐漸擴大,銷路大增。史家評價:這場官司的勝訴,“給中國人出了一口氣!”
人丹如今仍是夏季國內最暢銷的祛暑良藥之一,但是,無論是電子媒體還是報紙,在新聞報道或科普文章中不少作者把"人丹"寫成"仁丹",這是十分錯誤的。所以,無論是出于民族感情,還是出于藥品名稱規范化,我們都要明確:“人丹”與“仁丹”絕不能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