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咨詢工程師《項目組織與管理》要點(6)
來源:環球網校發布時間:2012-12-19
通過上述分析,可以發現阻礙滿足需求的問題,解決這些問題的程度就是工程項目的各個目標。
(4)建立目標系統。工程項目目標系統是一種層次結構,將工程項目的總目標分解成子目標,子目標再分解成可執行的第三級目標,如此一直分解下去,形成層次性的目標結構。目標系統至少由系統目標、子目標和可執行目標三個層次構成。
如圖1-5所示。
1)系統目標,即整個工程項目的總目標。系統目標通?梢苑譃楣こ添椖抗δ苣繕恕⒓夹g目標、經濟目標、社會目標和生態目標等。
2)子目標。由系統目標分解得到。它僅適用于工程項目的某一方面,相當于目標系統中的子系統目標。
3)可執行目標。該級目標應具有可操作性,也稱作操作目標,用于確定工程項目的詳細構成。更細的目標分解,一般在可行性研究以及技術設計和計劃中形成,并得到進一步解釋和定量化,逐漸轉化為具體的工作任務。
2.工程項目目標系統建立的依據
(1)業主的需求說明。即業主對工程項目使用功能的要求,包括建設工程項目的目的、產品方案、技術要求、擬建規模、建設地點的初步設想、資源情況、建設條件等。
(2)國家、地方政府頒布的法律、法規、細則等。
(3)國家和行業頒布的強制性標準、規范、規程等。
(4)其他資料。如與本工程項目性質類似的歷史數據,與本工程項目相關的最新技術發展資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