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工程項目組織與管理:招標投標管理概述
來源:中大網校 發布時間:2012-10-11
招標投標管理概述
一、招標投標管理的基本原則: “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
(1)公開原則。 (2)公平原則。所謂公平,就是要求給予所有投標人平等的機會,使其享有同等的權利,并履行同等的義務,不歧視任何一方。(3)公正原則。所謂公正,就是要求評標時按事先公布的標準對待所有的投標人。(4)誠實信用原則。
二、招標投標管理的法律依據
(一)《招標投標法》的立法目的: (1)規范招標投標活動。 (2)提高經濟效益。(3)保證項目質量。(4)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是《招標投標法》最直接的立法目的。
(二)《招標投標法》的適用范圍
1.《招標投標法》的空間效力:《招標投標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境內”從領土范圍上說包括香港、澳門,但全國性法律除列入《基本法》附件中的以外,不在特別行政區實施。《招標投標法》不在實施之列。
2.《招標投標法》的適用對象
《招標投標法》的適用對象是招標投標活動,包括工程、貨物和服務的招標投標行為。
3.《招標投標法》的適用主體:中國境內的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
4.關于招標代理制度:招標代理機構與行政機關和其他國家機關不得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益關系。 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從事招標代理業務的營業場所和相應資金;
(2)有能夠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相應專業力量;
(3)有可以作為評標委員會成員人選的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庫。
招標代理機構不得無權代理、越權代理,不得明知委托事項違法而進行代理;不得接受同一招標項目的投標代理和投標咨詢業務;未經招標人同意,不得轉讓招標代理業務。
三、咨詢工程師在招標投標管理中的工作:
(一)可行性研究階段:
凡應報送項目審批部門審批的,咨詢工程師必須在編制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列入有關招標的內容。 在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需要列入的招標內容包括:
(1)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活動的具體招標范圍(全部或者部分招標)。(2)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活動擬采用的招標組織形式(委托招標或者自行招標);擬自行招標的,還應按照《工程建設項目自行招標試行辦法》(原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令第5號)的規定報送書面材料。 (3)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活動擬采用的招標方式(公開招標或者邀請招標);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確定的國家重點項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地方重點項目,擬采用邀請招標的,應對采用邀請招標的理由作出說明。(4)其他有關內容。 按照法律規定可以不進行招標的建設項目,咨詢工程師在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中也必須提出不招標的申請,并說明不招標原因。如果招標范圍、招標組織形式、招標方式等改變,應提醒項目建設單位向原審批部門重新辦理有關核準手續。
(二)招標實施階段
(1)擬訂詳細的招標工作方案。(2)按照法定的程序實施招標活動。(3)編制標底。(4)制訂具體的評標標準。(5)組織開標、評標、定標,協助招標人定標。(6)草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