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政法干警專業綜合Ⅱ論述題精講
來源:中公教育發布時間:2012-09-03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論述題在政法干警考試專業綜合Ⅱ占據相當分量,分值之大足以使考生對其高度重視,為了使廣大考生熟悉此類題型的作答規律獲取高分,中公教育專家在此挑選2道具有典型性題目進行精講,以助考生考取理想成績。
1.論述法在執行社會公共事務中的作用。
要求:觀點明確,說理充分,條理清晰,語言規范、流暢。
「參考答案」
①大綱規定:本題中涉及的大綱考查點主要是法理學第四章中第三節法的社會作用。
②大綱解析:法的社會作用:A.維護階級統治的作用,馬克思主義法學認為:在階級對立的社會中,社會的基本矛盾是對立階級之間的沖突和斗爭。為了維護自己的統治,掌握政權的階級(統治階級)必然把階級沖突和斗爭控制在一定的秩序范圍內,他們利用國家制定和實施法律,使自己在社會生活中的統治地位合法化,使階級沖突和矛盾保持在統治階級的根本利益所允許的界限之內,建立有利于統治階級的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
馬克思主義法學指出,法在維護階級統治方面的作用表現在許多方面:
(1)調整統治階級與被統治階級之間的關系。一方面,統治階級用法在經濟上確認和維護自己賴以存在的經濟基礎,在政治上維護統治階級對被統治階級的政治統治(包括鎮壓),在思想意識形態上維護有利于統治階級的思想、道德和意識形態;另一方面,統治階級在一定條件和限度內,也在法律中規定一些對被統治階級有利的條款,向被統治階級做出讓步,以維護其根本的利益。
(2)調整統治階級內部的關系。統治階級也需要用法來規定和確認他們自己內部各階層、集團的相互關系,以此建立起個人意志服從整個階級的關系,通過這種服從,確保其成員的權利的實現,解決其內部因財產、婚姻等問題而引起的矛盾和糾紛,保證其內部和諧一致。
(3)調整統治階級與其同盟者之間的關系。因為統治階級與其同盟者之間存在著共同的利益,又有著利益沖突,統治階級需要用法的形式確定與其同盟者之間的關系。
法律執行社會公共事務的作用,維護人類社會基本生活條件;維護生產和交換的秩序;促進教育、科學、文化的發展等。
③試題解析:
(1)社會公共事務是相對于純粹的政治活動而言的一類社會活動。其特征是:這些事務的直接目的并不表現為維護政治統治,而在客觀上對全社會的一切成員均有利,具有“公益性”。
(2)法在執行社會公共事務的作用的具體表現為:①維護人類社會的基本生活條件,包括維護最低限度的社會治安,保障社會成員的基本人身安全,保障食品衛生、生態平衡、環境與資源合理利用、交通安全等;②維護生產和交換的秩序,即通過立法和實施法律來維護生產管理、保障基本勞動條件、調節各種交易行為等;③促進教育、科學和文化的發展,如通過法律對人們的受教育權加以保護,鼓勵興辦教育和科技發明,保護人類優秀的文化遺產,要求政府興辦各種圖書館、博物館等文化設施。
(3)法執行社會公共事務的手段為:①通過立法規定人們在社會公共事務活動中的權利和義務;②通過法律實施制裁在社會公共事務活動中的一切違法行為。
(4)強調要用法來調整社會公共事務的意義為:①有利于人類社會的生存發展;②更有利于合理的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抵御自然災害;③有利于建立和諧社會,正常的社會秩序,包括人與自然的和諧;④有利于更好地維護政治統治。政治統治只有維護好執行社會公共事務才能持續下去。
2.運用法理學的知識,并適當結合我國現行憲法和古代法律制度的有關規定,論述司法獨立原則。
要求:觀點明確,說理充分,條理清晰,語言規范、流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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