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評點:健全公共文化服務,別忘了農民
來源:人民網發布時間:2012-02-23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在日前召開的全國文化體制改革工作會議上,中央領導再次強調,“要突出抓好農村和基層這個重點,深入推進重大文化惠民工程,加快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努力形成城鄉文化一體化發展格局。”“加快構建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更好地保障人民群眾基本文化權益。”
一般來說,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以及環境保護等等屬于公共服務,其實文化同樣是公共服務。每個人都有平等享受公共文化服務的權利,但是應該看到,多年來我國文化建設存在“重城市、輕農村”的現象,統計顯示,我國城市文化投入占全國文化事業費的70.6%,農村僅占29.4%;城市人均文化事業費達到了33.27元,而農村人均文化投入只有12.1元。正因為農村文化經費投入嚴重不足,才導致農民文化生活匱乏,往往缺乏基本的文化娛樂場所,由此筆者想到了農民歌手朱之文。據報道,成名后,朱之文先后為村里購置更換了新的變壓器,還出資3萬多元為村里購置了健身器,讓村里的老人孩子有了健身、娛樂的場所。添置健身器也許不值得大書特書,但足以說明農民太需要體育、娛樂文化生活了。
《國家“十二五”時期文化改革發展規劃綱要》已明確提出,重點關注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將農民工納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等。現如今,農民富了,生活好起來,對文化的渴望就會更強烈,就有娛樂的訴求、有消遣的沖動。如何才能保證農民的文化娛樂生活?
首先需要配備較為健全的文化體育設施。調查顯示,不少農村因為實力有限,文化站始終沒有建起來,也沒有專項資金來購買圖書、運動器材等文化體育設施。村里學校內唯一的運動設施籃球場,也因籃球框損毀,無法正常使用。村里沒有娛樂的地方,沒有消遣的場所,沒有閱覽的渠道,對于外界的信息,多數村民則通過與別人聊天和看電視來獲取。“白天種地,晚上看電視”,成了村民生活的寫照。
其次,文化團體、藝術機構、科技組織等等都應該多下鄉,多接地氣,走到農民中間去。光有設施,建立文化室、圖書室等等,顯然還不夠,對農民來說,硬件容易配備,豐富的文化生活卻不能一下子實現,一年半載也看不到一場文化演出,更遑論看到高質量、有滋味的文化演出。如果不只是從電視或電影里看到明星,還能近距離接觸明星,顯然更能打開農民的視界。
再者,還應該關注農民工的文化生活。我國有數以億計的農民工涌進城市,在城市里,他們雖然能夠便利地享受文化設施,但精神世界同樣貧瘠,一來因為很難融入城市生活,在城市他們依然很邊緣,二來他們收入有限,沒有足夠的經濟實力享受文化生活,比如動輒數十元的一張電影票,讓他們望而卻步。如果能多一些針對農民工的公益性演出或電影專場等等,也許能夠改變他們精神貧瘠的狀態。
有學者說,“建筑,可以使城市變大,文化,才能使城市變成偉大。”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無論城市還是鄉村都在變大,變得現代化,唯有實現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讓城鄉居民都能受到文化的強力浸潤,我們的城市和鄉村才更具人文精神,這個時代也才能更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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