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監理師考試案例分析復習資料21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2-02-09
「知識點」工期和費用補償
「背景材料」
某工程項目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簽訂了施工合同。合同規定:采用單價合同,合同工期為11個月。每一分項工程的工程量增減風險系數為10%,工期每提前1天獎勵3000元,每拖后1天罰款5000元,施工單位在開工之前提交了施工進度計劃如圖6-1所示,并得到建設方代表的批準。
工程施工中發生如下幾項事件:
事件1:因甲方提供的電源出故障造成施工現場停電,使工作A作業時問拖延2天。多用10個工日,施工機構每天租賃費為560元。
事件2:為了保證施工質量,施工單位將工作C的工程量增加18m3,該工作綜臺單價為86元/m3,作業時間增加1天。
事件3:因設計變更,工作D工程量由1800m3增至2100m3,該工作原綜合單價為65元/m3,經協商調整單價為60元/m3.
事件4:鑒于該工作較緊,經建設方代表同意,施工方在工作B和工作E作業過程中采取了加快施工的技術組織措施,使這兩項工作作業時間均縮短了5天,該兩項加快施工的技術組織措施分別為2000元、2500元。
其余各項工作實際作業時間和費用均與原計劃相符。
「問題」;
1.上述哪些事件施工方可以提出工期和費用補償要求?哪些事件不能提出工期和費用補償要求?說明其原因。
2.每項事件的工期補償是多少?總工期補償多少天?,
3.假設人工工日單價為25元/工日,應由甲方補償的人工窩工和降效費15元/工日、管理費、利潤等不予補償。試計算應給予施工方的補償費用總額為多少?
「參考答案」
1.
事件1:可以提出工期和費用補償要求,因為電源出故障是建設單位的責任。
事件2:不可以提出工期和費用補償要求,因為保證工程質量是施工方的責任,其措施費應自負。
事件3:可以提出工期和費用補償要求,因為設計變更是建設方的責任,且工作D的工程量增加了300m3,超過了工程量風險系數10%的約定。
事件4:不可以提出工期和費用補償要求,因為工期提前有獎勵,施工方為加快施工進度的技術組織措施費應自己負擔。
2.
事件1:工期補償2天,因為A工作在關鍵線路上。
事件2:工期補償為0天。
事件3:工期補償為0天,因為D工作不是關鍵工作,增加工程量后作業時間增加
(2100-1800)/(1800/130)天=5天,不影響工期。
事件4:工期補償為0天,采取加快施工措施后使工期提前按工期提前獎勵處理,該工程工期提前10天。因工作B、G均是關鍵工作。
總計工期補償:2天+0天+0天+0天=2天。
3.
事件1:人工費補償:10工日×15天/工日=150元,機械費補償:2×臺班×560元/臺班=1120元。
事件2:按原單位結算的新增工程量:1800m3×10%=180m3,按新單價結算的新增工程量:2100-1800-180=120m3,結算價:180×65元/m3+120×60元/m3=18900元。
事件3:工期提前獎勵:10天×3000元/天=30000元。
合計費用總額為:150+1120+18900+30000=501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