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熱點:請先弄清什么是“奢侈品”
來源:人民網發布時間:2012-01-31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動輒兩千多元一瓶的茅臺酒已經“變了味”,不再是普通的白酒,茅臺要不要被列為奢侈品成為問題。正在召開的上海市第十三屆人代會第五次會議上,多位人大代表建議公款消費不準喝茅臺酒。(《新華網》1月16日)
對普通民眾而言,喝茅臺越來越成為“身份”與“品位”的象征,已完全具備奢侈品的“基因”。與此同時,在日前胡潤研究院發布的“全球十大最值錢奢侈品牌榜”中,茅臺排列在世界著名奢侈品牌路易威登、愛馬仕和寶馬之后,名列第四。此外,茅臺還被評為“十大最受富豪青睞的送禮品牌”之一。
這意味著,無論是人大代表,還是普通公眾,抑或是社會認同度較高的排行榜機構,對于茅臺酒入選奢侈品行列,既形成共識,也達成一致。去年,茅臺也有過“入奢”的愿望,世界奢侈品協會亦表示茅臺“入奢”夠資格。但后來,茅臺180度大轉彎,斷然放棄“入奢”,言稱輿論壓力過大云云。
茅臺酒價格“飛天”依然市場前景美好,很大程度是“三公消費”在暗中幫忙,一個例證是,深圳市委書記王榮前幾天曾說,“茅臺引領的公款吃喝擾亂了市場秩序”。國務院法制辦去年年底公布的《機關事務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規定得也很清楚,政府各部門不得采購奢侈品,違規者將受到嚴厲處分,若茅臺高調入奢,利潤必受影響。
我以為現在重要的不是茅臺方面的問題,市場問題交給市場,該怎么解決就怎么解決,重要的是權力問題。對《機關事務管理條例》中的“奢侈品”給一個明確定義。奢侈品(Luxury)在國際上被定義為“一種超出人們生存與發展需要范圍的,具有獨特、稀缺、珍奇等特點的消費品”,又稱非生活必需品。奢侈品在經濟學上講,指的是價值/品質關系比值最高的產品。具體到政府采購,究竟什么樣的“商品”才算得上奢侈品,需要制定一個細化、量化的標準,千萬不能過于模糊和彈性。比如茅臺,算不算禁購物品,需要明確說法。
當然,“奢侈品”標準還應跟上時代發展,不斷推出新標準,以適應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先弄清“奢侈品”定義和標準,再談茅臺“入奢”,以使政府反對奢華和杜絕浪費的運行模式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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