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事業單位公共基礎知識訓練題及答案(4)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2-01-18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17.【答案】D。解析:《立法法》第42條第1款規定:“法律解釋權屬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46條規定:“法律解釋草案表決稿由常務委員會全體組成人員的過半數通過,由常務委員會發布公告予以公布。”
本法第47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律解釋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18.【答案】B。解析:根據憲法規定,礦藏和水流都屬于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了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集體所有;C項和D項屬于2004年憲法修正案的內容。
19.【答案】D。解析:根據《憲法》的規定,城市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有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集體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屬于集體所有,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對土地實行征收或征用。土地所有權不得轉讓,但是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所以,上述選項只有D是錯誤的。
20.【答案】D。解析:《憲法》第113條第2款規定:“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中應當有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擔任主任或副主任。”
本法第114條規定:“自治區主席、自治州州長、自治縣縣長由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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